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 为推动乡村振兴蓄力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农村基层党组织与基层群众距离最近、联系最广、接触最多,是党在农村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意见》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减轻基层负担的决策部署,推动健全基层减负常态化机制,规范村级组织承担的工作事务、设立的工作机制、加挂的牌子、出具的证明事项,对助推基层村组织减负,提高农村基层治理水平,推进全面乡村振兴有重要意义。

一是明晰权责清单,为基层“松了绑”。现实中,村级党组织和村干部往往是用“最弱的肩膀”扛“最重的担子”。村级组织包括村党组织、村民自治组织、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其他村级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纽带,也是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力量。明确基层工作事务,科学划分责任清单,让村级党组织和村干部回归本职,才能更好组织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推动各项政策措施有效落实。

二是改进考核方式,为基层“减了压”。不少基层干部被困在办公室疲于应付,想干事却“抽不开身、迈不出腿”。有的地方检查评比过多过滥,让基层干部疲于应对;有的地方多头考核、层层考核,让基层应接不暇;有的地方文山会海、过度留痕,让村级干部被开不完的会、写不完的材料、填不完的表格、挂不够的牌子所捆绑。这不仅占用了村干部大量时间和精力,给基层群众造成困扰,更助长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之风,影响和阻碍了乡村发展。

三是完善体制机制,为基层“鼓鼓劲”。探索容错纠错机制,鼓励村级党组织和村干部大胆开展工作,对改革创新、主动担当造成的工作失误要科学评估影响,鼓励基层试错容错。要进一步完善工作保障,赋予村级党组织适当权利,提高村干部工作待遇,使他们在政治上有奔头、工作上有干头、生活上有盼头,激发基层干部干事创业、尽职尽责、担当作为的精气神,营造“以实绩论英雄,凭能力用干部”的良好氛围。

切实加强为基层减负的决心,驰而不息、久久为功,将《意见》要求落地落实,就一定能让村级组织和村干部轻装上阵,真正把基层干部干事创业的手脚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桎梏中解脱出来,把广大农村基层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真正激发出来,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蓄力加油,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感、获得感、幸福感。

(撰稿:彭安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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