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使用上有力度,为民服务才有温度

9月5日,湖北省全省市厅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湖北实践”专题培训班举行专题交流。会议强调,要始终坚持人民至上,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从人民群众急难愁盼中找准改革的发力点和突破口,通过“小切口”托举“大民生”,切实抬高基本公共服务底板。

为了推进基层治理,提高为民服务效率,今年,湖北省大力推进乡镇(街道)机构改革,统筹资源,集中力量,让群众办事有路、求助有门。工作开展之始,机构改革之初,办事不可避免存在不畅之处,就需要各单位不断压实工作责任,明确工作职责,激发干部热情,让干部在工作中认真履职、积极为民,不断查缺补漏,提高工作质效,做好为民服务各项工作。

工作上要厘清职责,杜绝“推诿”心理。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前进道路上,全党要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然而实际工作中,部分地区往往存在由于工作职责不清,导致群众求助无门,工作指导模糊,致使群众跑冤枉路的情况。此种现象的产生还是由于部分干部“推诿”心理严重,害怕干事、担责,互推工作,让群众成为最终受害者,破坏干群关系。要深知,干部的推诿会让群众寒心,干部的错误指导会让群众多走许多冤枉路。避免此类现象发生,这就要求乡镇(街道)对于具体工作要明确分工,对干部能力要积极提升,让干部将工作内容、细则吃透,该干什么、能干什么,而不是遇事就推、就躲,就“一问三不知”。乡镇(街道)机构改革就是集中力量,努力让群众办事最多跑一次,党员干部要认真落实相关政策。

思想上要追求质效,抵制“佛系”思维。为民服务不应该只是“过得去”“差不多”,而是要保证质量、追求卓越。干好手里的每一份工作,是对党、对国家以及对群众负责,“千里之提,溃于蚁穴。”其实很多事情看起来貌似小,实则影响巨大,“小切口”可托举“大民生”,任何一个敷衍塞责的举动,都可能会丧失民心,这就要求干部认真干好每一件为民服务的实事好事,真正赢得群众的认可。譬如在开展“一下三民”工作中,要真的紧盯群众“急难愁盼”,办一些修路架桥的实事好事,可以切实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在“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工作中,发动群众、凝聚民心、汇聚民力,实行一些塑造良好村风民风的机制,可以推进基层治理。在产业发展中,通过立足村情实际,发展村级经济,可以助力村民就业增收,提升群众幸福指数。工作的开展,不是“做形式”“摆样子”,而是既要“显绩”也要“潜绩”,要把群众的事当作自己的事来干,把村里的发展当作自己家的事来思考,将工作做实做细。

机制上要敢于创新,避免“低效”状态。要想为民服务工作开展好,健全的机制至关重要,有效的激励机制,能让干部热情高涨,避免干部庸庸碌碌、浑浑噩噩。有研究表明,同样的干部在不同的单位、不同的岗位、不同的氛围产生的作用会有天壤之别,主要还是各单位用人机制、激励举措不同。因此,在工作中要敢于创新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干部考核的指挥棒、风向标、助推器作用,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鲜明用人导向。通过激励与关怀,让干部敢于啃“硬骨头”、接“烫手山芋”、当“热锅蚂蚁”,在岗位上发光发热,从而时刻保持“闯”的精神、“创”的劲头、“干”的作风。譬如,江西省吉安市探索运行干部日常监督“红黄牌”预警管理机制。对党员干部存在尚未构成违纪违法的苗头性问题,实行赋牌预警,让“抓前端、治未病”成为常态;在补齐日常监督管理“空白区”的同时,推动答好干部激励约束“必答题”,持续激发党员干部担当干事的精气神。只有将干部工作热情提起来了,干部才会敢闯敢干民生实事才能落实,民生福祉方可增进、干群关系才能密切。

为民服务没有终点,只有连续不断的新起点,作为基层干部,要强化为民服务的理念,用我们的“辛苦指数”换取群众“幸福指数”,杜绝“推诿”心理、抵制“佛系”思维、避免“低效”状态,在岗位上真正的履好职、尽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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