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治护航改革,以改革助推法治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必须贯彻的“六个坚持”重大原则,“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是其中之一。法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法律是治国理政最大最重要的规矩。唯有“良法善治”,社会才会更加和谐,国家才会更加稳定。

法治护航改革事业稳定发展。全面依法治国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必然要求,经济社会建设需要法治守护,百姓平安福祉更需要法治首位。改革发展道路上,面临无数潜在的乱石险滩,难度巨大。不仅需要抓铁有狠、踏石留印的务实作风,越是艰险越向前的勇气,还需要完善的法律制度支撑。只有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做到改革和法治相统一,让法治体系在深化改革中不断健全,改革的步伐才能更加坚实。

改革事业助推法治纵深发展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开启了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系统整体设计推进改革的新征程,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心和努力,助推良法善治开新篇,助力法治体系显优势。改革针对的是系统性、深层次的矛盾,是妨碍高质量发展的梗阻。通过全面深化改革打通了机构体系的任督二脉,自然就唤醒了法治的活力,也进一步提出了法治的需求。在改革中完善法治,必须协同推进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改革,以国家各方面工作的法治化推进中国式现代化。

促进改革与法治同步推进。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改革与法治如鸟之两翼、车之两轮”。改革向前一步,法治就要跟进一步。党的十八大以来,法治中国建设同全面深化改革一体推进,相辅相成,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互促局面。例如,制定民法典,开启民事权利保障的崭新时代,为保障居民权益方面的改革铺平了道路;完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规范立法、执法、司法机关权力行使。实践证明,在全面深化改革的道路上,法治得到进一步完善;在全面依法治国的过程中,改革得到进一步深入。

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关系党执政兴国,关系人民幸福安康,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才能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要坚持改革决策和立法决策相统一、相衔接,实现改革、法治同步推进,不断夯实“中国之治”的法制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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