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红”灭火器灭不了火,监管不能坐视不管

近年来,人们的消防意识不断增强,对家用灭火器材的需求越来越高。一些商家紧抓年轻人追逐“潮”的心态,在灭火器材外观设计和概念营销上大下功夫,打造一些不同于常用家用灭火器的“网红”款,吸引不少消费者购买。然而,这些网上流行起来的“灭火宝”“灭火球”“灭火花瓶”等“网红”灭火器,并不像卖家宣传的那样可以轻松灭火。

日前有媒体记者在多家电商平台购买了六种“网红”灭火器材,涵盖水基底灭火剂、泡沫型灭火剂、干粉灭火剂、气溶胶发生剂四种类型,并联合消防救援部门进行试验,发现它们的灭火效果不理想,其中一些甚至在灭火中发生爆炸。

消防安全,人命关天。作为第一时间消灭火患、挽救财产、救人性命的工具,关键时刻不仅不起作用,反而还可能火上浇油,根本就是把人命当儿戏、将救命变夺命。这样的“网红”灭火器俨然是害人利器,生产、销售此类“网红”灭火器的这些商家无异于谋财害命。

根据3C产品强制性认证(以下简称3C认证)目录,灭火器分为手提式灭火器、推车式灭火器、简易式灭火器。目前,家用灭火器多为简易式灭火器。根据《简易式灭火器》(XF86-2009)标准,其需要通过喷射性能、灭火、气密、跌落、电绝缘等多项试验,符合相应技术指标。然而,无论是从“灭火宝”“灭火球”“灭火花瓶”等产品的外观、标识来看,还是从消防救援部门所作的试验来看,它们显然达不到简易式灭火器的要求。

从法律角度说,商家生产、销售灭不了火的“网红”灭火器,涉嫌违法违规,需要承担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消防产品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已经将消防产品纳入3C认证。消防产品生产者“不得生产应当获得而未获得市场准入资格的消防产品、不合格的消防产品或者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生产、销售不合格的消防产品或者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规定从重处罚。

安全面前,灭火器没有“网红”、传统之分。不论是突然网上流行的“网红”灭火器,还是卖了很多年的传统灭火器,都必须符合国字标准,质量过关,安全灭火。面对电商平台热销的“网红”灭火器灭不了火的情况,监管部门不能坐视不管。公安、消防、市场监管等部门应当强化监管、联合执法,合力共治,让群众可以放心买到合格的灭火器,在发生火灾时可以灭火救命。

相关部门在加大对市面上销售的消防产品的抽检力度,依法对销售未经3C认证或存在安全隐患的消防产品商家进行严厉处罚的同时,还要加大对电商平台的监督力度,责令电商平台负起主体责任,加强对“网红”灭火器等消防产品的审核,卖家提供3C认证证书应成上架销售的前提条件;禁止上架销售没有经过3C认证的消防产品,并对相关产品进行下架处理。与此同时,还要通过销售环节向生产环节追溯,加大对违法生产者的检查和打击力度,并加强对合格消防产品要求的科普宣传。

总而言之,安全无小事,防患于未“燃”,决不能放任灭不了火的“网红”灭火器进入市场。

(转自:中国应急管理报,作者:何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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