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投案彰显党纪威力,“三不腐”筑牢廉政防线

近期,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了今年上半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情况,此通报一出,犹如巨石投湖,激起千层浪。就在“半年报”发布的当晚,十三届全国人大华侨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罗保铭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主动投案,这无疑是党纪高压态势下的一个典型案例,不仅体现了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的强大威慑力,更是党纪学习教育深入人心生动写照

党纪学习教育,宛如一场深入人心的思想洗礼,唤醒了众多领导干部的良知和对党纪国法的敬畏。在这场教育的春风吹拂下,越来越多的干部开始反思自身行为,正视曾经的错误,选择主动向组织交代问题。这种积极的转变,有力地证明了党纪学习教育并非流于形式,而是真正触及了灵魂,发挥了实效。

实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是反腐败斗争的终极目标。“不敢腐”,是通过严厉的惩处和强大的威慑,让党员干部对违纪违法行为心生畏惧;“不能腐”,则是通过完善制度、加强监督,堵塞可能产生腐败的漏洞,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不想腐”,是从思想根源上解决问题,通过教育引导,让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权力观,自觉抵制腐败的诱惑。

全国纪检监察机关运用“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和处理87.9 万人次,这一数据反映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工作的全面性和精准性。第一种形态的批评教育,旨在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第二种形态的党纪轻处分和组织调整,及时纠正错误;第三种形态的党纪重处分和重大职务调整,严肃处理严重违纪问题;第四种形态的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对腐败行为零容忍。在处理主动投案问题上,坚持实事求是、宽严相济,依规依纪依法进行处理,这一原则体现了法治精神和人文关怀的有机结合。对于真心悔过、主动交代问题的干部,给予适当的从宽处理,既能体现党的政策的温度,也能激励更多有问题的干部主动投案,争取宽大处理。

在未来的反腐败斗争中,要继续深化党纪学习教育,不断完善制度建设,加强监督执纪问责,让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理念深入人心,让主动投案成为违纪违法干部的自觉选择,推动治理腐败效能不断提升,为党和国家的事业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

(重庆市南川区峰岩乡人民政府    罗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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