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孕育正确政绩观的肥沃土壤

“为政之要,莫先于用人”。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中,把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鲜明树立选人用人正确导向,全面提高干部现代化建设能力,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纳入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制度的总盘子,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用改革精神和严的标准管育干部的坚强决心,必将有力推动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向纵深发展,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建强支撑。

以“为民服务”为出发点,握紧理想信念“导航仪”。形式主义在表现形式上虽然花样翻新,但其本质却并未改变,是部分领导干部扭曲政绩观的直观体现,看似换了新衣,其实不过是“障眼法”,必然带来新形象工程等负面产物。如荆州关公义园建设花费1.729亿元,引起负面舆论后拆除工程总投资1.55亿元,造成了巨大的财产损失和政府形象受损,暴露出当地关注短期表现、忽视科学决策和缺乏战略眼光等方面的问题。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必须把牢政绩观航向,保持“非大有益于民,则莫轻举”的战略自觉,将发展为民理念贯穿决策始终。

以“干事创业”为着力点,驱动实干担当“新引擎”。要加大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力度,持续为基层松绑减负,为基层干部干事创业创造良好条件。坚决整治文山会海、过度留痕等问题,减少不必要的检查、考核,让基层干部从中解脱出来,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深入群众,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破除“唯上论”的官僚思想,优化监督考核的“指挥棒”,以工作实效和群众满意度为重要衡量标准,激励干部在干事创业中不断求真务实。减少“走马观花”式的观摩调研,多以“四不两直”等方式掌握一手信息。

以“制度建设”为保障点,筑牢长效机制“防火墙”。要不断完善政绩考核评价体系,既看“显绩”又看“潜绩”,将那些打基础、利长远、惠民生的工作切实纳入考核范围。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从源头上防止急功近利、盲目决策等行为。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为那些敢于担当、踏实做事、不谋私利的干部撑腰鼓劲。持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让干部时刻保持敬畏之心,坚决抵制各种诱惑和不良风气,在制度的刚性约束下,在良好的政治生态中,让正确政绩观在每一位干部心中深深扎根、茁壮成长。

(孟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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