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三“结合”深入学习《条例》

2024年4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通知》明确,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组织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学习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本次《条例》的修订,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将二十大以来提出的重要理论和实践成果融入了纪律要求中,并删减了与法律重复的大量条款,突出了党纪特色,针对《条例》的学习需结合党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法律法规进行学习,如此方能做到对《条例》内容的深刻理解和融会贯通。

结合党章学习,做到固本培元,把握好《条例》内容之基础。《条例》第一条开宗明义地指出,“为了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严肃党的纪律,纯洁党的组织,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教育党员遵纪守法,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证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本条例。”作为最根本的党内法规,党章是制定《条例》内容的基础和依据,《条例》内容则体现了对党章的具体化,如《条例》“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拉帮结派”和“对抗组织审查”的条款源于党章第三条党员“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的要求。因此,要真正“学懂”“弄通”“用好”《条例》,必须要结合党章进行学习,如此既能“固本培元”,把握好《条例》内容的基础和依据,也能融会贯通,形成系统性的知识体系。

结合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激活源头活水,把握好《条例》修订之亮点。自党的十八大以来,《条例》进行了三次修订,更加适应新时代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发展需要。“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条例》的数次修订均以近年来的新形势为背景,靶向回应了党和国家建设发展过程中产生的新问题,体现出浓厚的问题导向,例如《条例》在分则政治纪律中充实党员领导干部政绩观错位,违背新发展理念、背离高质量发展要求的处分规定,落实了党的二十大关于“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因此,《条例》学习只有激活“源头活水”,结合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行学习,了解《条例》修订背后的时代背景,才可以把握好《条例》修订的重点亮点,才能够深刻理解党的纪律建设的政治属性和时代特征。

结合法律法规学习,打通系统思维,拓展好《条例》学习之视野。广大党员学习《条例》之时,应将其与其他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联系贯通学习,习近平同志强调,“要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要明晰党纪与国法直接互补的关系,坚持“铁律在前、法为后盾”,通过一体化学习,引导党员干部全面了解党的纪律要求,明晰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规定的内容,形成系统性的纪法知识体系。通过学习《条例》帮助党员干部认清权力使用边界,明辨行为合法性,树立法治观念,提高依法执政、依法治理的能力本领,学会运用纪法“两把尺子”规范自身言行,做学规懂法、守规用法的楷模,加快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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