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纪学习:内化于心、深化于学、转化于行

学纪才能知纪,明纪才能守纪,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用严明的纪律管党治全党是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与我们每一位党员息息相关,我们要原原本本学习《条例》,准确掌握主旨要义和规定要求,在“内化于心”、“深化于学”、“转化于行”上筑牢党纪学习。

党纪学习内化于心,筑牢对党忠诚的品格。学出忠诚,是锤炼党员干部坚定党性的安神立命之本。我们党是靠革命理想和铁的纪律组织起来的马克思主义政党,回首党的百年奋斗史,从石库门到天安门,从产业路到复兴路,从小小红船到巍巍巨轮,我们党经历了从站起来到富起来再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我们之所以能饱经风霜磨难依旧能生机勃勃,靠的就是广大共产党人对党忠诚和初心使命的执着坚守。学习《条例》,就是要从字里行间感悟信仰,将党纪学习内化于心,修好共产党人的“心学”,不断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

党纪学习深化于学,加强队伍建设的实效。我们要坚持把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严明政治规定和政治纪律。在新征程上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我们要向优秀的党员干部学习。焦裕禄、孔繁森、谷文昌、杨善洲等许多优秀干部之所以收到人民的崇敬与爱戴,关键在于他们树立起了严以修身、严以律己、廉洁奉公的良好形象,我们作为新时代的共产党员,要深化学习他们的优良作风,加强党员干部队伍的建设。我们还要“以案学纪”,深化学习违反组织纪律典型案例。“上梁不正下梁歪,中间不正倒下来”周毅,重庆市南川区应急救援中心原副主任这样检讨到,他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煤矿资金使用、物资采购等方面谋利,非法收受大额财务,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最终被依法处置。作为党员干部,我们要面对利益,严守底线。在新修订的《条例》共计3编11章158条,不仅涵盖对党员个人行为的约束,而且纳入对党员干部履职尽责的规范,对此我们要逐字逐句原原本本的学习,明确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将党纪学习深化于学,加强党员干部队伍建设的实效。

党纪学习转化于行,提升工作实质的成效,用贯穿党的创新理论的立场观点方法引领纪律建设。学习《条例》我认识到作为一名党员干部和基层工作者,要落实在行动上,做到学以致用,知行合一,在学深悟透的基础上,从自身做起,深刻反思自己的不足,补齐短板,对照《条例》规范自身行为,养成良好的修养和习惯,在工作中不断完善、不断进步,做一名知纪、畏纪、守纪的合格党员。在工作生活中要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自觉做到不公款吃喝不餐饮浪费,做到心有所纪、言有所戒、行有所止。《条例》第一百零三条对党员干部违规从事盈利活动行为列出负面清单,明确处分规定,但仍有部分党员干部心怀侥幸,利用“影子公司”、“影子股东”,安排亲友经营,自己幕后操控获利,严重违反纪律,扰乱市场经济,阻碍生态化发展,我们作为党员干部,更是要深学厚思,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面对利益,严守底线,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把纪律要求真正转化于行。

自参加党纪学习教育以来,我们静下心来、凝神细思、潜心学习,对《条例》的主旨要义和规定要求有了更为详尽的理解把握,对用党规党纪校正自身思想和行动也有了更清晰的准则。欲知平直,则必准绳;欲知方圆,则必规矩,我们要时刻自警自省,砥砺初心恒心,向着既定的目标坚毅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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