锤炼党性修养,践行服务宗旨

对于党员干部而言,忠诚于党、忠诚于党的事业,是政治信仰、政治操守,必须将绝对忠诚体现到实践中、落实到行动上。只有这样,才能在“赶考”路上走好人生每一步。作为基层干部,必须始终坚持人民至上,发挥党员先锋示范作用,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一要切实把服务工作做到群众“家门口”。服务群众不能光等群众找过来,更要主动上群众家去,我镇开展四千干部进民家活动,目的就是促进大家主动与群众交心,了解群众急难愁盼的身边事,从办好群众家门口的小事、实事做起,多做让老百姓实实在在受益的事情,真正让广大群众经常在身边看到他们希望的、满意的、高兴的变化。

二要切实把服务工作做到群众“心坎上”。把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衡量一切工作得失的根本标准,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真正把人民群众期盼的事情变成我们要干的事情,把我们干成的事情变成惠及人民群众的事情,决不搞自拉自唱的政绩工程,决不搞哗众取宠的形象工程。

三要切实把服务工作做到“平时中”。把功夫下在日常平常经常,既要立说立行、雷厉风行地“马上办”,更要持之以恒、久久为功地“钉钉子”,切实做到常态化、长效化,坚决避免应付式、突击式,保持一颗初心不动摇,始终把践行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与落脚点。

密切联系群众还是脱离群众,是否始终与人民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不仅是情感问题,更是政治本色问题。作为基层干部,我们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牢固宗旨意识,走好服务群众的每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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