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村干部在乡村振兴中如何发挥作用

乡村振兴过程中,村干部作为乡村各类工作的基石和主体,肩负着农村各项治理工作的责任。大到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落实,小到邻里街坊的日常纠纷,都需要村干部身体力行地进行宣传、落实和调解,作为村里的“发言人”和“大管家”,具有多重身份属性的村干部从根本上决定了其对于乡村社会各方面的影响是多层次、全方位的。

一、做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宣传者和落实者

村干部作为国家权力在乡村社会的代言人,是党和国家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重要纽带,也是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宣传者、落实者。第一,要充分发挥好村干部的宣传作用。宣传群众、发动群众、组织群众、团结群众是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根本路径,宣传工作是有效开展乡村治理的先导性、基础性工作。村干部要把“学懂弄通”作为宣传工作目标导向,采取多样化的宣传形式、增强宣传内容的趣味性、丰富乡村宣传媒介,坚持因时、因事、因人制宜地选择适当的宣传形式,以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做好宣传工作,把党和国家方针政策讲全面、讲明白、讲透彻,提高基层农村地区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第二,村干部需扮演好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积极贯彻落实者。俗话说,“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上级政府的诸多任务都要倚重村干部进行贯彻落实。

因此,村干部必须不断加强理论学习和党性修养,不断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做一名新时代忠诚干净担当的好干部。在复杂的基层环境中村干部在贯彻落实相关政策时要勇担当、善作为,做到心中有责、肩上有担,时时刻刻把想做事、能做事、做成事视为工作圭臬。在落实工作过程中始终牢记“群众利益无小事”,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自觉增强作为一名村干部的责任担当、职业荣誉感和历史使命感。

二、做化解基层矛盾纠纷的调解者

作为乡村治理主体的领导者,村干部是化解基层矛盾纠纷的调解者。当前我国社会正处于关键的转型期和深化改革期攻坚期,各地区、各领域、各方面的矛盾纠纷呈现出突增趋势。在广大的农村地区人口流动加快、利益分化加速、社会资本锐减,农村社会正由原来的“熟人社会”向“半熟人社会”转变,这使得农村地区的矛盾和纠纷逐年增长。此外,目前农村地区治理主体虚化、治理过程碎片化、治理权力异化等问题也导致了农村许多矛盾和纠纷得不到及时地解决,各类风险叠加极易诱发一些极端性的社会事件。村干部作为农村矛盾纠纷的调解者应树立大局意识和危机意识、加强自身修养、掌握解决基层矛盾的科学方法。

第一,坚持从大局出发。“不谋全局者,不足谋一域。”村干部作为乡村的领导者,在处理矛盾纠纷过程中要树立大局意识,坚持正确价值导向,始终把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化解矛盾纠纷的落脚点和归宿,不搞优亲厚友和“特殊对待”,不断培育乡村正气。第二,增强危机意识。村干部要自觉增强危机意识,对于处于矛盾纠纷中的村民保持高度警惕、耐心疏导、合理调解,对于潜在的一些矛盾纠纷做到防微杜渐、治早治小。第三,加强自身修养。“子帅以正,孰敢不正。”村干部要加强自身修养,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政绩观,保持优良的工作作风,积极践行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不断提升自身在村民中的公信力和权威,为解决矛盾纠纷奠定群众基础。四是掌握解决基层矛盾的科学方法,提升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面对各类矛盾和纠纷,村干部既要讲原则,也要讲方法,树立靶向思维和问题意识,坚持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规之以法的处理方式,提升解决矛盾纠纷的能力。

三、做乡村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推动者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乡村社会作为国家治理空间范围内的一部分,面临着治理问题复杂、治理人才匮乏、治理风险叠加等严峻形势,总体而言,乡村社会既是我国治理体系中最为薄弱的环节,也是阻碍我国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最大羁绊。村干部作为乡村社会治理主体的第一负责人,必须做到有所为、能作为、善作为,努力提升所在村的治理能力。

第一,要不断地深化认识,增强自身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深化认识是提高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的前提,一些政策或任务在落实的过程中之所以推三阻四,其重要原因之一就是认识不到位、领会不深刻,没能充分领悟到这些政策或任务的内在战略性和历史使命。因此,村干部要站在实现我国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来审视农村社会存在的各类矛盾问题,充分认识到影响我国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核心问题在农村这一历史命题,不断深化自身对于各项战略部署的认识。第二,要积极推动各项治理工作有效落实。缺乏理论指导的实践往往是盲目的,新时代村干部面对新的历史问题,要敢于打破思维定式、突破自我限定,不能犯用旧药方治新病的错误,充分调动、盘活、整合乡村社会各类资源和力量,扎实推动各项治理工作有效落实,从大处着眼、小处着手扮演好乡村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推动者角色。

四、做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的践行者

乡村振兴是关乎国计民生的战略性问题,新形势下,党中央基于我国主要矛盾的变化,适时提出了符合我国民情、乡情、国情的乡村振兴战略,并把“农业必须强、农村必须美、农民必须富”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目标。“乡村振兴战略最终要靠广大基层干部抓落实,因此抓好基层干部这一‘领头羊’,对于推动乡村振兴战略落地生根开花结果至关重要。”作为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的践行主体,村干部要以身作则、勇于担责,积极主动地落实乡村振兴战略。

第一,村干部要坚持乡村政治建设、经济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环境建设以及党的建设协同推进。各方面的建设是支撑乡村振兴战略的四梁八柱,村干部必须坚持多方面协同推进、统筹发展、不留短板的原则,积极探索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新途径,推动乡村政治建设;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牢固树立坚持传统产业、引进新兴产业、创新特色产业的农村经济发展思路,提高乡村经济活力;把优秀传统文化、红色革命文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农村文化建设的始终,建设具有地方特色的现代化乡土文化;坚持把保护好绿水青山、美丽乡村作为生态环境建设的目标导向,让美丽乡村留得住人们乡愁;把“抓书记、书记抓”作为党建的主要抓手,坚持优化党组织结构、创新党组织设置、提高党组织覆盖率,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第二,村干部要解决并杜绝“最后一公里”问题。长期以来,一些基层干部存在着“雷声大、雨点小”的问题,对待工作总是“蜻蜓点水”而不是扎实推进,形式主义、推诿扯皮、“打太极”等问题为人民群众所诟病。新时代村干部要有新气象新作为,要下大力气解决自身存在的各类问题,开展“有病治病,没病防病”自省自查工作,坚决拥护党中央的决定、听从党中央指挥、践行党中央的部署,解决并杜绝“最后一公里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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