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干部应常怀“敬畏”之心

近日,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在主持中央政治局第十五次集体学习时强调:党面临的“四大考验”、“四种危险”将长期存在,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党的自我革命永远在路上。全党必须永葆“赶考”的清醒和坚定,以正在开展的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把增强党性、严守纪律、砥砺作风贯通起来,以敬畏之心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在法规制度轨道上纵深发展。

敬畏纪法,在政治上有“高度”。“法令既行,纪律自正,则无不治之国,无不化之民”。纪律不仅是管党治党的“戒尺”,也是党员干部约束自身行为的标准和遵循。没有行之有效的纪法教育,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就难以真正贯彻落实。而法纪知识缺乏、法纪意识淡漠是一些领导滑向违法犯罪深渊的重要原因。加强纪法教育,需要统筹组织部门、纪检监察、宣传部门教育力量和教育方法,对照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逐章逐条学、联系实际学,使学习党纪的过程成为增强纪律意识、提高党性修养的过程,对纪法规范做到“知其然”和“知其所以然”,才能有效避免因为法纪知识缺乏、法纪意识淡漠而造成的“踩地雷”“闯红线”等行为。

敬畏权力,在立场上有“硬度”。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鱼和熊掌不可兼得,当官发财两条道,当官就不要发财,发财就不要当官。”现实生活中,很多党员干部之所以犯错误,很大原因就是把当官与发财紧密联系起来,走进了“当官就是为了发财、发财是为了更好当官”的歧途。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坚持“打虎、拍蝇、猎狐”多管齐下,用行动发号令、以身教作示范,言必信、行必果,出实招、动真格,正风肃纪,标本兼治、驰而不息,推动党风政风为之一振、社情民风为之一新。广大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要自筑“防火墙”、自架“高压线”、自念“紧箍咒”,始终心存敬畏、行有所止。无论处在什么岗位、手握多大权力,都要坚持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利益观,不为虚名所累、不为私利所缚、不为权欲所惑,头脑清醒、立场坚定,做到初心如磐、使命在肩。

敬畏人民,在做人上有“净度”。“清廉”顾名思义“清”字清清白白,意味着做事的简单纯粹“廉”字干干净净,意味着行为的规范约束。第五次反“围剿”失利后,江西省苏维埃政府主席刘启耀背着金条乞讨数年,历尽千辛万苦寻找党组织继续干革命,始终没有动用分毫党的经费。先辈们崇高的革命品质、无私的革命品格、巨大的人格力量如日月昭昭,永远是我们后人学习的楷模。而要守住为官做人的底线、守住政治生命线就要保持警钟长鸣,常思贪欲之祸、常弃非分之想,始终保持公仆本色,以淡泊之心对待个人名利和权位,以敬畏之心对待肩负的职责和人民的事业。要择善而交,自觉净化自己的“生活圈”“社交圈”“朋友圈”,坚决防范“人情腐败”“权力寻租”和“温水煮青蛙”陷阱,在法律约束下作决策,在制度笼子里办事情,增强抵制自身潜在贪腐心理和外在诱惑腐蚀的思想自觉,真正将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磴口县委组织部 魏竹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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