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纪律处分条例 自觉遵守党规党纪

自2024年1月1日起,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正式施行。《条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动各项纪律全面从严,不断增强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保证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不折不扣贯彻执行。

一、纪律是党的生命线。“欲知平直,则必准绳;欲知方圆,则必规矩。”纪律是党的生命线。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要管党、从严治党,靠什么管,凭什么治?就要靠严明纪律。”“一个政党,不严明政治纪律,就会分崩离析。”进入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党的纪律建设纳入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党的二十大报告8次提到“全面从严治党”,5次提到“自我革命”。此次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正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

党的纪律保证理想信念宗旨,体现优良传统作风,保障路线方针政策。党的二十大明确提出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强调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从思想上固本培元,提高党性觉悟,增强拒腐防变能力,涵养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浩然正气。全面从严治党,重在加强纪律建设;依规治党,首先要把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执行起来。对此,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要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党规制定、党纪教育、执纪监督全过程都要贯彻严的要求,既让铁纪“长牙”、发威,又让干部重视、警醒、知止,使全党形成遵规守纪的高度自觉。

二、把他律要求转化为内在追求。欲事立,须是心立;打最硬的铁,须是铁打的人。我们党历来强调要培养“自觉的纪律”。这蕴含着“内无妄思,外无妄“种树者必培其根,种德者必养其心。”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从严,从根本上说要靠内因,同时也要靠外因促进内因起变化。”他强调要养成纪律自觉,把他律要求转化为内在追求,要求“深入开展纪律教育,加强学习宣传教育,使党员、干部增强纪律意识,把党章党规党纪刻印在心上,形成尊崇党章、遵守党纪的良好习惯”。

各级党组织要把严守纪律、严明规矩放到重要位置来抓,特别是对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要十分明确地强调、十分坚定地执行,不要语焉不详、闪烁其词;对大是大非问题要有坚定立场,对背离党性的言行要有鲜明态度,不能听之任之、置身事外。发现违反纪律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提醒和纠正,对违反纪律的行为要坚决予以制止,不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更不能哄着、护着,让小毛病演化成大问题。

党员要严格按照党章标准要求自己,知边界、明底线,把他律要求转化为内在追求,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做到心有所守、身有所循、行有所止,做人不逾矩、办事不妄为、用权不违规,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不辜负党和人民的期望和重托。

三、扎紧党规党纪的笼子。党性、党风、党纪是有机整体,党性是根本,党风是表现,党纪是保障。习近平总书记要求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扎紧党规党纪的笼子”。

《条例》明确了政治纪律的基础、管总和带动作用。政治纪律是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为方面必须遵守的规矩,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根本保证。在党的各项纪律中,政治纪律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是管方向、管立场、管根本的总要求,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是遵守党的全部纪律的重要基础。这是因为,在党长期执政条件下,党员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不管违反党的哪方面纪律,最终都会侵蚀党的执政基础,说到底都是破坏党的政治纪律。《条例》旗帜鲜明,把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以严明政治纪律带动各项纪律全面从严,确保全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党员、干部应当注重从思想上固本培元,弘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把增强党性、砥砺作风、严守纪律融入日常、化为习惯。坚持原原本本学《条例》,在认真学纪、准确知纪、深刻明纪、严格守纪上下功夫,自觉用党纪校正自己的思想和行动,切实解决对党规党纪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等问题,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真正把纪律规矩转化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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