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治融合”促基层善治

基层是党联系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是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落实落地的基本单元。“基础不牢,地动山摇”。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构建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的乡村治理体系,营造多元共治的乡村治理新格局。

以“众人拾柴火焰高”之力,筑牢“自治”基石。自治是基层治理的根基,开展好基层治理工作,离不开基层党组织和群众的共同努力。要充分发挥村民委员会功能作用,通过建立健全基层自治机制,引导群众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教化、自我服务。要严格落实“四议两公开”民主决策制度,引导村民积极有序参与村级事务,使群众从“旁观者”变为“参与者”,激发群众“主人翁”意识。要充分发挥“积分制”“清单制”等基层治理新模式,通过设立村级小微权力清单、村级事务清单,建立积分超市、积分驿站等方式,让群众自治由“要我干”向“我要干”转变,形成强大治理合力。

以“惟用法律自绳己”之力,拉紧“法治”红线。法律是社会秩序的基石,是公正公平的保证。在基层治理中,法治的作用至关重要。要持续加强乡镇法治宣传队伍建设,发挥基层司法所、到村任职干部、驻村干部、农牧民党员等基层队伍作用,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法治宣传,进一步筑牢基层法治阵地。要充分利用乡镇党校、农牧民夜校、党员冬春轮训等工作,聘请法律顾问,面向广大基层干部群众开展法治教育,提升基层干部和群众的法治意识,不断引导群众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利益,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以“成由勤俭败由奢”之力,润泽“德治”土壤。“法安天下,德润人心”。法律有效实施有赖于道德支持,道德践行也离不开法律约束。因此,要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和发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建立健全、完善优化村规民约,引导群众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行为准则。要发挥道德模范的示范带动作用,积极开展“好婆婆”“好媳妇”“好邻居”“三好”评选活动,大力倡导移风易俗,弘扬文明新风,通过树模范、立标杆、争先进,在全社会营造崇德向善的浓厚氛围。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拜城县委组织部  柳斌)

本文来自投稿,不代表基层网立场,发布者:墨锦,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jiceng.org/xyxx/210730.html

(1)
上一篇 2024-06-28
下一篇 2024-06-28

你可能感兴趣的

投稿指南 网址导航
分享本页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