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纪教育当常学常新

《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强调,党纪学习教育要注重融入日常、抓在平常。要原原本本的学,坚持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紧扣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进行研讨,推动《条例》入脑入心,综合运用理论学习,抓实践锻炼示范引领,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让党纪学习教育常学常新。

抓好条例学习,夯实理论功底。要通过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原文,确保党纪知识内化于心。党纪学习教育的核心在于使党员对党的纪律有充分的了解和认识。有组织系统化的学习,采取新旧比照、对比学习等方式对《条例》进行“精学”,同时要与时俱进,及时纳入新的规定和党员要求,在不断学习过程中,不断加深对《条例》的解读,将党纪知识内化为自己的行为准则,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贯穿实践交流,增强纪律意识。学习的目的在于应用,党纪教育也不例外。唐太宗李世民在《百字箴》中说“取本份之财,戒无名之酒”。精学党纪知识条例是前提,将其应用到实际工作生活中则是其应有之义。这就要求我们在面对选择和决策时,能够以党纪为镜,时刻警“戒”自己的言行是否符合党员的标准。通过不断分析研判警示教育案例,主动对标对表,深入对照检视,随时保持警惕,经得住考验,为自己划好底线红线,不越“雷池”半步。

示范引领带动,推动教育走深。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不忘初心,方得始终,全国广大共产党员要始终在党爱党、在党为党,心系人民、情系人民,忠诚一辈子,奉献一辈子。”党员是群众中的“关键少数”,通过党员的示范作用,带动周边群众遵纪守法,形成遵守党纪的浓厚氛围。每位党员都应该成为遵纪守法的标杆,在学习中不断锤炼自己,在干事创业的过程中不断打磨自己,将所思所学融入工作中,表现在行为上,真正提升本领、化作本能。公正办事、廉洁自律,以楷模作为自己努力的标杆,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生活环境,促进党纪教育深入人心。

(巢湖市 张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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