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党员强化党纪学习教育的“三个维度”

习近平总书记在青海考察时指出,目前正在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要真抓实学、善始善终,以学纪知纪明纪促进遵纪守纪执纪。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广大党员干部,应紧抓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契机,掌握正确学习方法,不断推进党纪学习教育走“实”、走“深”。

 借“东风”砥砺前行,党纪学习教育应把握正确学习方法把握好党纪学习教育的方式方法首先要原原本本地学,坚持通读和精读相结合,广大党员干部应自觉逐章逐条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将规定要求烂熟于心,同时,还要深刻领悟其精神内涵和主旨要义,全面、深刻了解党纪,做到心中有数。其次,要能够联系实际学,结合自身工作生活的实际情况,在学深悟透的基础上能够做到融会贯通。此外,还要看到《条例》的“从严”实质,坚持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结合,将党纪学习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增强纪律定力,在党纪学习教育中,增强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

以“明镜”鉴照自我,在党纪学习教育中反思自身。《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中对党纪学习教育做出了明确要求,党员、干部应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内化为言行准则。要厘清作为党员干部的底线和界线,以案为戒,时刻打好“清醒剂”,能够在“案中人”“案中事”中反思自身,自觉净化好朋友圈、生活圈、交际圈,常思己过,在党纪学习教育中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不断增强纪律定力。

用“铁锤”锤炼品质,在党纪学习教育中锤炼党性。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纪律不严,从严治党就无从谈起。”党纪学习教育在更深层次上就是对广大党员干部党性的一次“锤炼”。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内在要求,要坚持把党性教育作为党纪学习教育的本质要求,党员干部应该上好修身养性的“必修课”,将《条例》内容作为自己言行的标尺,严格校正思想和行动,牢记自己党员的第一身份,坚定锤炼党性,尤其是在种种考验面前,遵守党的纪律和规矩,使纪律真正转化为言行准则与习惯遵循。

党员、干部应真正把纪律规矩转化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要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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