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心存敬畏、手握戒尺真正成为日常自觉

近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山东考察时再次对党纪学习教育提出明确要求,强调“要加强警示教育,抓好以案促学、以案说纪,让心存敬畏、手握戒尺真正成为日常自觉”。警示教育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有力抓手,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持续净化政治生态的现实需要。要学好用好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做好警示教育“必答题”,深入剖析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以案示警、以案明纪,推动广大党员干部持续夯实清正廉洁思想根基,自觉将纪律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加强廉政学习,提高自身的思想认识。教育是我们做好党风廉政工作的前提,坚持教育为主,预防在先的原则。熏陶廉政意识,营造廉荣贪耻的社会氛围。持标本监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方针,以更加科学有效地防治腐败,坚定不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完善自我意识,培养强烈的使命感和社会职责感。把个人前途与国家命运紧紧联系,把个人职业与国家需要紧密结合,把个人成长与国家利益精密贴合,使人生的理想实现最大价值。

抓好以案促学、以案说纪,分层分类“精准滴灌”。案例是最好的教科书,也是最好的清醒剂。要用好违纪违法党员干部的警示录、忏悔录、警示教育片等资源,建立健全以案说德、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责机制,注重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区分不同职级、不同领域,细化对“关键少数”、年轻干部、重要部门、重点岗位,以及党员干部家属等群体的警示教育措施,坚持一案一总结、一案一剖析、一案一警示,深入剖析案发原因、案件特点及腐败根源,不断增强警示教育的针对性。

坚持效果导向,科学构建评价体系。警示教育不仅仅是“案后工作”,更体现在监督执纪执法全过程。要完善党委、纪检监察机关、案发单位协同机制,把对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洁教育融入信访举报、监督办案等工作,根据发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谈话、函询等,做到早提醒、早督促、早纠正,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进一步明确日常言行的衡量标尺,把增强党性、严守纪律、砥砺作风融入日常、化为习惯。围绕警示教育的开展频次、开展质量、开展效果,构建科学的警示教育质量评价反馈机制,重点评估剖析是否深刻透彻,工作开展是否分级分类并且突出“关键少数”及重点岗位,看案发单位是否产生整体关联性预防效果,建章立制是否科学完备。

以反面典型为镜鉴,筑牢拒腐防变思想堤坝。纵观近年来查处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例,往往是从不讲规矩、不守纪律开始的。有的疏于纪法知识学习,对党规党纪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有的存在侥幸心理,想方设法钻制度空子、躲避监督,等等,归根结底都是没有将纪律观念真正树立起来。党员干部要主动加强纪法学习,积极参加警示教育,增强纪律意识、法治意识、制度意识,经常对照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对照党章党规党纪、对照初心使命,看清哪些事情不该做,哪些事情不能干,将纪律规矩立于心头,内化为行为准则。从小事小节上守起严起,思想上保持高度警惕,行动上不打半点折扣,形成遵规守纪的高度自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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