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选、育、用、管、留”做好人才振兴

“为政之要,惟在得人”,人才振兴是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也是实现乡村全面振兴的有力支持。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发展是第一要务,人才是第一资源。”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不断推进,人才振兴作为乡村振兴的核心要素,关键在做好“选、育、用、管、留”环节,实现对人才的全链条选育、培养、任用、管理、关怀,助力人才在基层岗位上发挥更大作用,跑出乡村振兴“加速度”。

披榛采兰,让人才“选得优”。“十步之泽,必有芳草;十室之邑,必有忠士。”商汤踏破铁鞋、旁求俊彦而得伊尹;唐太宗广开科举,引“天下英雄人吾毂中”。选人之道,事关大局,事关长远。要聚焦基发展面临的人才困境,理清人才供需矛盾,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突出政治标准,进一步扩大选人用人视野,坚持“五湖四海”,打破唯“学历”是举的藩篱。立足基层工作实际情况,坚持多维度、多层次选拔政治立场坚定、上得了 “庙堂”也下得了“泥塘”的好干部。

磨砻底厉,让人才“育得好”。“刀在石上磨,人在事上练”。面对新形势下的新任务、新要求,强化“领头雁”“土专家”和“新乡贤”的培育,激活本土人才的经验优势,着力理想信念、宗旨意识的培养和教育,坚持把“为人民服务”的思想理念贯穿始终。同时,做好能力提升,特别是面对基层复杂的工作环境,有针对性的强化干部培养,补齐工作、能力上的短板,解决好“不会为、不能为、不善为”的问题,切实增强干部队伍适应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的能力。

唯才所宜,让人才“用得活”。“人既尽其才,则百事俱举;百事举矣,则富强不足谋也”。在干部选拔任用上,坚持以“才”适岗,突出有“为”才能有“位”,强化工作实践实干实效,完善“能上能下”机制,坚持优者上、庸者下、劣者汰。善用“显微镜”,对人才进行多渠道了解、多侧面沟通、多层次观察,保持公正公平原则,对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提供机会,对勇于担当、清正廉洁、实绩突出的干部要大力选拔任用,让对党忠诚、为党分忧、为党尽职、为民造福的好干部能有更加宽广的舞台。

敬守良箴,让人才“管得严”。习近平总书记曾说:“好干部选出来的,更是管出来的。要坚持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加强对干部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结合,积极引导党员干部对党忠诚老实,坚定理想信念,正确对待权力,时刻自重自省,严守纪法规矩,切实抓好强筋健骨、补钙铸魂、提神醒脑工作,做到“明大德、严私德、守公德”。同时,强化日常监督,从严从实管理好、约束好干部,把事后“治已病”变为事前“治未病”,让“红脸出汗”“咬耳扯袖”成为自觉习惯。

箪醪投川,让人才“留得住”。“治国经邦,人才为急”。积极营造支持大胆干、大胆闯,支持改革、鼓励创新的良好氛围,激发基层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明晰担当作为与乱作为的界限,敢于对敢于担当、勇于作为的干部撑腰鼓劲,确保在记录红线内、法律底线内的错误能得到大胆容错。同时加强干部的关怀管理措施,坚持在政治上激励、工作上支持、待遇上保障、心理上关怀,主动听心声、传方法、解难题、鼓干劲,让广大干部安心、安业,专心致志为党和人民服好务、创好业、立好功。

(重庆市涪陵区新妙镇  肖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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