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学为先”让党纪学习教育入脑入心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指出,自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党的纪律是党的生命线,严格的纪律性是保持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的重要保障,广大党员干部必须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契机,主动对照标准找差距、对照问题查根源、对照要求明举措,努力在学纪中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原原本本学,避免断章取义。原原本本学《条例》,就是要认认真真、逐字逐句通读《条例》,力戒“不求甚解”“浅尝辄止”“急于求成”,紧扣原文原义进行把握,把《条例》要求刻印在心,既要读懂对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严格要求,也要读懂勇于担当、主动作为的责任使命。要坚持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纪律党课开展交流研讨,准确掌握“六项纪律”的主旨要义和规定要求,真正明晰党的纪律规矩的边界与底线,明确什么可为、什么不可为。

联系实际学,避免流于空谈。广大党员干部要立足自身工作岗位职责,推动党纪学习教育在乡村振兴、民生服务、经济建设等工作中走深走实,将自己摆进去、将工作摆进去,排查思想认识、工作纪律、制度机制等方面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精准制定防控措施。各级党组织要加强警示教育,召开警示教育会,开展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责,运用违纪违法干部警示录、忏悔录、警示教育片以及警示教育基地等开展警示教育,注重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对照“图鉴”查摆自身,及时改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提高对“糖衣炮弹”的警惕性,强化警示震慑。

突出重点学,避免平均用力。新修订的《条例》与2018年《条例》相比,新增16条,修改76条,这些新增或修改的条文,体现了自2018年以来,我们党在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实践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具体行动,也是总结从严管党治党经验、实现制度与时俱进的实践要求,应当在本次党纪学习教育中进行重点学习和深刻把握。同时,《条例》在总体构成上分为总则、分则和附则,“分则”部分主要从违反“六项纪律”的行为及其处分方面进行了规定,与实际工作、生活联系最为紧密,党员干部要把学习重点放在“六项纪律”上,永葆政治忠诚,走好群众路线,筑牢廉洁底线,当好知纪、明纪、守纪的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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