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党纪“戒尺”刻于心落于行

习近平总书记在山东省考察时的讲话,再次强调了加强警示教育的重要性,提出要以案促学、以案说纪,让心存敬畏、手握戒尺成为党员干部的日常自觉。这一指示不仅体现了党中央对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度重视,也指明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具体路径。警示教育作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抓手,对于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政治生态至关重要。

让党纪“戒尺”的内在价值与实践意义刻印在心。党纪“戒尺”的内在价值在于其能够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通过警示教育,党员干部能够深刻认识到党纪国法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从而在内心深处建立起对纪律的敬畏之心。这种敬畏是一种自觉地尊重和遵守,是对个人行为的一种自我约束。当党纪“戒尺”内化为党员干部的思想自觉时,它就能够在关键时刻起到指导和约束作用,防止党员干部在权力、金钱、美色等诱惑面前迷失方向。党纪“戒尺”的实践意义在于其能够促使党员干部在实际工作中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在现实生活中,一些党员干部之所以走上违纪违法的道路,往往是因为忽视了党纪国法的存在,或者是在权力的腐蚀下丧失了警惕。这些案例教育我们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不仅要在大是大非面前站稳立场,也要在小事小节上严于律己。

深化警示教育,筑牢思想防线深化警示教育,首先要坚持以案促学,通过典型案例的剖析,让党员干部深刻理解党纪国法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这些案例往往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警示性,能够让党员干部直观地感受到违纪违法的严重后果,从而在心理上产生强烈的震撼和警醒。其次,要以案说纪,通过对违纪违法行为的详细解读,让党员干部明白纪律的红线和底线在哪里。这不仅包括对党纪处分条例的解读,还包括对相关法律法规的普及教育。再次,要以案说法,通过法律案例的讲解,增强党员干部的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法律是维护社会公正和秩序的基石,党员干部必须带头遵守法律,维护法律尊严。通过法律案例的学习,党员干部可以更好地理解法律的精神和实质,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

筑牢党员干部“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堤坝。筑牢党员干部“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堤坝,是警示教育的根本目的。监督是预防腐败的最有效手段之一,通过制度化的监督机制,可以有效地遏制权力的滥用和腐败的发生。同时,要加大对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形成强大的震慑效应,让那些企图违纪违法的党员干部望而却步。制度的完善和执行,是确保党员干部不能腐的关键。通过教育和引导,让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从而在思想上筑牢拒腐防变的堤坝。

让党纪“戒尺”刻于心落于行,需要从多个层面入手,形成合力。通过深化警示教育,筑牢思想防线,我们不仅能够有效地预防和惩治腐败,还能够培养出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党员干部队伍,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先锋街道办事处 郝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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