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党纪刻印于心 见之于行

“无规矩,不成方圆”,纪律是党的生命线,是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是管党治党之重器。中共中央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通知要求,各级党委要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在中国式现代化宏大实践中,组织工作承载着新的重要使命,必须深刻领会党中央修订纪律处分条例的重要意义,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

深化学习,筑牢思想根基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解决大党独有难题、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提出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强调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使全党形成遵规守纪的高度自觉。这是我们党对新时代新征程全面从严治党规律的深刻把握,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纪学习要全面加强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推动工作的思想意识、行动意识,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重要论述转化为纪律要求,用贯穿党的创新理论的立场观点方法引领纪律建设工作,不断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

深刻领悟,提升政治觉悟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强调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时,提出学习贯彻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不敢腐是不能腐、不想腐的前提,不能腐是不敢腐的巩固和深化,也是不想腐的基础,不想腐是不敢腐、不能腐的最高境界和终极目的。明纪守纪务必做到正心为要。贪腐问题首先与道德修养缺失有关,我们必须自觉把个人追求与工作事业有机结合起来,追求高尚情操,自觉抵制歪风邪气。务必树牢廉洁意识。思想上自律、用权上自律、小节上自律、名利上自律,自觉把党纪国法视为“高压线”,自觉把廉政规定视为“警戒线”,牢牢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无论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耐得住清贫,抗得住诱惑,守得住气节。

深入实践,强化干事创业《纪律处分条例》是规范党组织和党员行为的基础性法规,抓好条例的学习贯彻是政治任务,也是抓实纪律建设的重要举措。要增强责任感,牢记自己的使命责任,将党的事业放在心上,聚焦组织部门主责主业,扎实推进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从严从实抓好党员队伍建设,努力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要勇于担当。实干才是党纪学习教育的核心要义,主动谋划发展路径,承担工作任务,主动面对困难和挑战,发挥锲而不舍、奋起直追的精气神,通过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一个项目一个项目落实,不断提升自己的工作能力和应对复杂情况的能力,确保各项工作依规展开、有效落实,行稳致远。

(中共科左中旗委组织部 李立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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