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心存敬畏、手握戒尺真正成为日常自觉

习近平总书记在山东考察时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加强警示教育,抓好以案促学、以案说纪,让心存敬畏、手握戒尺真正成为日常自觉”。这启示我们,要加强党纪教育,重视正面引导同时加强反面警示,共同促进纪律规矩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理论上清醒,政治上才能坚定。深化党纪学习教育,前提在“学深”,而“学深”首要的就是对标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注重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通过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同时,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当中,学纪位列首位,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让党章党纪这把标尺的刻度更精准,要胸有标尺、精细对表,原原本本、逐章逐条、联系实际对照学习《条例》规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努力做到知其言更知其义、知其然更知其所以然,真正把遵规守纪转化为内在追求,确保不变质、不变色、不变味。

强化头雁引领。俗话说:“一个榜样胜过书上二十条教诲”。周恩来同志毕生严于律己,不仅自己带头坚持党员“六不”准则,做一名“绝无例外”的党员;还要求领导干部过好“五关”,并亲自就过好亲属关制订“十条家规”。他的政治品德、思想道德、为政官德、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感召和哺育着一代又一代共产党人。当前,党纪学习教育正处在纵深推进的重要阶段,要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更加坚定地把对党忠诚、为党分忧、为党尽职、为民造福作为根本政治担当,更加自觉地发扬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更加深刻地牢记手中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敢于担当尽责,自觉接受监督,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检验的实绩。

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也是党员、干部约束自身行为的标准和遵循。长期开展的警示教育中,违纪违法案件多次警示我们,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党的自我革命永远在路上,必须把严的基调长期坚持下去。必须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首先提出地重大政治责任,始终把党纪挺在前,手握戒尺、克己奉公,自觉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内化为言行准则,不断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筑牢行稳致远的“压舱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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