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条例以筑基,立规矩而致远

知者行之始,行者知之成。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对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保证全党政治统一、思想统一、行动统一,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以纪为纲,进一步锤炼党性、筑牢忠诚。《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认定违纪、对违纪党员和党组织作出党的纪律处理的根本法规,是党的纪律处分工作的基本依据,是维护党的纪律的有力武器,是每个党组织和党员都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三次修订《条例》,始终坚持严的基调,不断完善纪律规矩,释放了从严治党越来越严、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充分彰显了我们党推进自我革命的坚定决心和坚强意志。作为一名党员干部,我们要聚焦党纪学习教育的总要求,坚持把“学纪律”作为首要任务,在真学真懂真信真用上下功夫,全面深入学习领会《条例》的精髓要义、实践要求,完整准确掌握主要内容,全面把握这一重要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自觉用这一思想改造主观世界,切实用以凝心铸魂,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要把理论学习作为一种政治责任、一种精神追求,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克服心浮气躁心理,摒弃走马观花走过场的形式主义,防止学习时紧时松“后劲不足”,要沉下心、稳住神,深入思考、常思举措、常问困惑、常查根源,从党的纪律学习中找思路、找方法、找答案。

以纪为绳,进一步校正言行、自警自省“欲知平直,则必准绳;欲知方圆,则必规矩。”古人讲:“畏则不敢肆而德以成,无畏则从其所欲而及于祸。”新修订的《条例》,坚持严的主基调,要求党员干部要不断增强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进一步明确日常言行的衡量标尺,用纪律校正思想和行动,真正使学习的过程成为增强纪律意识、提高党性修养的过程。《条例》中规定的“六项纪律”要求,是我们党员干部必须坚守的政治红线,是底线,也是规矩,为我们指明了不能做什么,也给我们指明了能做什么。作为党员干部,我们必须潜心学纪、深读知纪、细悟明纪、坚决守纪,让四者相互衔接、有机贯通,切实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入心见行。以《条例》为准绳和规范,进一步纠正个人的权力观,以战战兢兢、如履薄冰的谨慎态度,敬畏权力、珍惜权力、慎用权力,确保法律监督权力行使不偏向、不变质、不越轨、不出格,真正做到为人民服务,守护内心的公平正义。

以纪为鞭,进一步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学之愈勤、知之愈明、则行之愈笃。”只有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才能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学习党纪应当紧密联系自己的工作实际,通过学习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用党纪党规规范个人日常言行、校正思想和行动,为工作提供坚强有力的思想保障。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严格遵守规章制度,自觉规范言行举止,养成在监督与约束环境下的工作生活的习惯,让“谈笑有鸿儒、往来无白丁、可以调素琴、阅金经、无丝竹之乱耳”成为常态和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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