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重点”提升党纪学习教育“含金量”

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强调,“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为契机,在全党开展一次集中性纪律教育”。随后经党中央同意,自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党的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更是维系党组织稳定和执政有序的重要保障,此次党纪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重要举措,所以广大党员干部在新时代征程上更要抓住此次契机,主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不断增强纪律意识,提升党性修养,严守党纪规矩,推动此次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

以“学纪”“知纪”为前提基础,努力深研细悟,做学纪的“研究生”。“九层之台、起于累土”,广大党员、干部的政治生涯要想行稳致远,第一步就是要筑牢“遵纪守纪”的意识根基。而扎根筑牢守纪意识的基础方法就是“学纪”。学之愈深、知之愈明、行之愈笃。广大党员干部要以积极主动、持之以恒的态度去原原本本、反反复复的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党规,还要结合工作实际、带着问题学习,深入钻研,真正领悟党的纪律体系构成与内在要求,确保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的基本要求与行为规范入脑入心。在学习形式上可以采用“专题讲座+集体研讨”“个人自学+集体领学”等形式,增强党纪学习的系统性与全面性。在学习内容上,一方面重点把握《条例》的学习,另一方面还可以通过分析曝光党内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组织观看《零容忍》《永远在路上》等警示教育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让党员干部能够“情景式”“沉浸式”学习。通过对党规党纪有深入的理解和钻研,党员干部就能熟知党的纪律,在工作、生活中就能找准定位,把牢方向,进一步规范自身行为,从而做到“知其然、知其所以然”。

以“明纪”为根本遵循,追求知事明理,做懂纪的“明白人”。从建党以来,我们的党就一直有着严明的纪律规矩。从在荆竹山提出的“三项铁纪”到在锦州战役时“不吃老百姓一个苹果”,从秉公执法处决“黄克功”到解放上海后的“不扰民”“不入宅”……这些都彰显着中国共产党人严明的纪律性。党员干部要在思想上牢固树立党纪观念,并严格按照党纪标准来严格要求自己,把党的纪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并将其作为自己的精神追求和行动指南。要时刻对照《条例》内容,全面排查自己工作和生活的违纪“风险点”,综合研判自己有无违纪行为,发现苗头要及时向组织报告,防微杜渐,加大防控力度,将违纪行为遏制与“摇篮”之上。同时在日常生活中,党员干部要从自身出发,时刻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当好遵纪守纪的标兵,并且还要敢于向违纪行为作斗争,坚决与其划清界限,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以“守纪”为关键要点,全面对标对表,做守纪的“践行者”。党的十九大首次将纪律建设纳入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总体布局,凸显出纪律建设的重要作用。此次对《条例》的集中学习,就是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途径与方法。而学习的最终目的关键还在于守纪。广大党员干部应该严于修身、严于律己,从身边的小事出发、点滴做起,严格对照《条例》内容,进一步规范自身行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严格纠正和整改自身的问题与不足,把遵纪守纪贯穿于生活于工作之中,不打折扣、不走过场、不搞变通,切实将党的纪律转化为生活习惯和行动自觉,做到以身作则,廉洁自律、清正廉洁,将党的纪律教育融入日常、做在经常。另外,广大党员、干部对遵纪守纪还要有高度的自觉性,党的纪律,不是靠处罚来维持,主要是依靠全体党员在思想原则上的一致,是依靠大多数党员的自觉性来维持,党员要把遵纪守纪作为应尽的义务,时刻将党规党纪植根于内心,不断增强遵纪守纪思想自觉与行动自觉。(巢湖市 熊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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