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党纪学习教育“入脑”“入心”“入行”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指出,经党中央同意,自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这次党纪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此次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逐章逐条深学党纪、以案为镜自省其身、融入日常笃行实干,真正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让党纪学习教育入脑、入心、入行。

以“深学”为先,逐章逐条“下实功”,让党纪学习教育入脑。学之愈深,知之俞明,行之俞笃。学纪是知纪、明纪、守纪的起点,也是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基础所在,学得深入、悟得深刻,方能保持清醒头脑,强化纪律意识。现实中,少数党员干部学习党纪党规仅是浅尝辄止地把标题“念一念”、走马观花地把内容“翻一翻”,把“读过了”当作“学透了”,难以达到提神醒脑、修身养性的功效。广大党员干部要务求学习实效、力戒形式主义,发扬“凿深井”的精神,逐章逐条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准确把握主旨要义、规定要求,把《条例》每条每款熟记于心,牢记于脑。更要在学习中对《条例》修订原因、修订内容、修订意义有一个整体把握,做到知其然更知其所以然,强化自我约束,深化纪法意识,以“深学、深悟”净化思想、强化党性,永葆共产党人的清正廉洁本色。

以“自省”为要,以案为镜“常自照”,让党纪学习教育入心。“凡善怕者,必身有所正,言有所规,行有所止,偶有逾矩,亦不出大格”,自省是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员自我净化、自我革新的有力武器。习近平总书记历来高度重视警示教育工作,强调要深入剖析严重违纪违法干部的典型案例,发挥警示、震慑、教育作用。广大党员干部要用活“案中事”这本“活教材”,切实以案促学,深入梳理近年来的违纪典型案例,全方位梳理违纪现象的深层次、普遍性原因,以身边危险拉近思想距离,真正让自身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要切实以案明纪,反省身边反面案例,以如履薄冰的自觉时刻对标对表,明辨身边行为哪些是违法违纪,哪些是经验教训,结合《条例》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做到在思想上警醒、行动上自觉。要切实以案促改,对照违法乱纪事实案例,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给自己来一次全方位的“大体检”,看看自己身上是否也存在相同的苗头和倾向,给自己“除除尘”“醒醒神”,拧紧思想“螺丝钉”,自觉在遵规守纪上做标杆、当表率。

以“笃行”为本,融入日常“做表率”,让党纪学习教育“入行”。学习的目的全在于指导实践、身体力行。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绝不是给党员干部“喊喊口号”“抄抄笔记”提供平台,而是力求在学以致用、以用促学上见真章,把遵规守纪融入日常、抓在经常、落在平常,成为行动自觉。广大党员干部要坚持把遵规守纪融入日常,时刻保持“吾日三省吾身”的纪律自觉,聚焦党的纪律规矩,看看自己是否做到思想锤炼从严、工作标准从严、作风养成从严、自我约束从严,使铁的纪律成为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要坚持把遵规守纪抓在经常,坚持把党纪学习与“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一月一课一片一实践”主题党日活动等结合起来,紧扣“六项纪律”的主旨要义和规定要求,认真组织开展交流研讨,让党员干部在潜移默化中增强遵规守纪的自觉。要坚持把遵规守纪落在平常,以党规党纪为基本准绳,落实到生活平常的全过程、各方面,把好作风覆盖到“八小时”内外,多当“婆婆嘴”,常念“紧箍咒”,管好“枕边人”“家里人”,自觉摆正党性与亲情、家风与党风的关系,把纪律和规矩深入持久地落实下去。

(双牌县委组织部 杨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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