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好党纪学习教育的“弦、尺、剑”

近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山东考察时指出,要引导党员、干部全面理解和执行党的纪律,在遵规守纪前提下,安心工作、放手干事、锐意进取、积极作为,创造不负人民、不负时代的业绩。此次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为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提供了良好的契机。广大党员干部要主动争坐党纪学习教育课堂的“最前排”,时刻绷紧“纪律之弦”、比好“底线之尺”、看清“悬顶之剑”,切实在党纪学习中正身、立身、修身。

时时绷紧思想上“纪律之弦”,涵养“吾日三省吾身”的自觉,切实做到“日日知非、日日改过”。君子检身,常若有过。敢于直面问题、勇于修正错误,是我们党的显著特点和优势,正是因为坚持刀刃向内、坚持自我革命,我们党才能一次次渡过难关、战胜磨难。纵观多数案件,党员干部的“破法”无不始于“破纪”,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就是让党员干部学通弄懂党的纪律,知道哪些是规矩、哪里是边界,养成“守规矩、明底线、知敬畏”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党员干部要把党纪学习教育当作思想的“必修课”,做到时时、处处、事事对照检查,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用党的纪律规矩“照镜子、正衣冠”,看一看执行中有没有偏差误差,找一找还有哪些做得不到位的,切实增强守纪律、讲规矩的自觉性。要时刻拧紧思想上的“发条”,对各种苗头早发现、早制止,树立“小贪必腐”意识,努力在反求诸己中练就“金刚不坏之身”,不断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和抵腐定力。

处处比好修养上底线之尺”,砥砺“君子不为名修”的风骨,切实做到“笃悟明纪、正己修身”。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欲齐其家者,先修其身。党纪不仅是约束党员干部的“紧箍咒”,也是保护党员干部的“护身符”,要让党员干部自觉抵御各种风险侵蚀,必须在党纪学习教育中强化自我修炼、自我约束、自我改造。党员干部要不断提升自身党性修养和道德水平,保持高尚的精神追求,自觉净化“三圈”,做到“心不动于微利之诱,目不眩于五色之惑”,避免成为“入网之兔、衔饵之鱼”,通过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把守纪律、讲规矩浸润在骨子里、融化在血液中,不断筑牢抵御腐朽思想侵蚀的道德防线。要加强自身修养,自觉抵制形式主义,稳抓敬业实干之作风、保持清正廉洁之节操,将党规党纪学习教育内化为思想的警醒、外化为行动的知止,通过践行党规树立良好的个人形象。要用好典型案例这本“活教材”,以案为镜中正风纪,从“他人案”“身边事”中深刻汲取教训,在对照检查中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和事业观。

常常看清用权上悬顶之剑”,保持“慎权如履薄冰”的清醒,切实做到“心有所畏、行有所止”。自天子以至于庶人,未有无所畏惧而不亡者也。权利如同“达摩克利斯之剑”时刻高悬于每一位党员干部头顶,是由人民赋予的,只有秉公用权才能更好地为人民服务、赢得人心,若是滥用职权、为所欲为,最终只会被人民抛弃。党员干部要在党纪学习教育中明确手中权力的边界,明晰法规制度的约束,明白权力背后的责任,克服“权力至上”“有权就有一切”的思想,时刻保持“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心态,淬炼“利禄不动其心”的敬畏,做到不放纵、不越轨、不逾矩。要自觉接受来自各方面的监督,明晰公与私的“警戒线”、是与非的“高压线”、情与纪的“分界线”,让权力真正在阳光下运行,确保正确用权、谨慎用权、干净用权。要将利国利民作为使用权力的出发点,做到有多大权担多大责,一如既往地担负起为人民服务的责任,在其位,尽其职,谋其政,担其责,为人民掌好权、负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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