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明纪要多一分“较真”

当前,党纪学习教育正在全党如火如荼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加强警示教育,抓好以案促学、以案说纪”。为让心存敬畏、手握戒尺真正成为党员干部的日常自觉,必须在用好典型案例“活教材”上多一分“较真”,以“真实”发生的案中事、“真心”悔悟的案中人、“真切”可感的案中鉴,警示广大党员干部依纪立行、循纪立志、思纪立心。

深挖“真实”发生的案中事,警示党员干部以纪为尺常修行。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也是党员、干部约束自身行为的标准和遵循”。无数案例证明,党员行为“破法”,无不始于干事“破纪”。以案明纪必须紧盯就业创业、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生态环保、食药安全等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重点领域,在“打虎猎狐”“拍蝇捉蚁”中,深挖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挪用、优亲厚友、挥霍浪费、吃拿卡要、滥用职权等多类别违纪行为,精准标注党员干部为官从政“红线”、干事创业“雷区”,警示党员干部常用党纪“戒尺”,衡量为党分忧的誓言真不真、丈量为民造福的脚步实不实,真正将党纪内化为“日用而不觉”的刚性约束、言行准则,做到不取不义之财、不沾不正之风、不干不法之事。

细研“真心”悔悟的案中人,警示党员干部以纪为盾常修志。古语有云:“志不立,天下无可成之事。”无论是沉迷享乐、求神拜佛者,还是私心作祟、疯狂敛财者,从“好干部”沦为“阶下囚”者们的“忏悔录”,无不浸满信仰迷失、道德迷乱、思想迷离的“失志”血泪。以案明纪当深刻剖析违纪者理想信念是如何滑坡的、纪律意识是怎样失守的,警示广大党员干部以党纪为“护身符”“金钟罩”,不断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始终坚定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对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信心,时时处处事事保持对“腐蚀”、“围猎”的警觉,守住做人、干事、用权、交友的底线,永葆“以身许党不瓦全”的志向、“为国牺牲殇是福”的志趣、“一心为民终不悔”的志气。

广宣“真切”可感的案中鉴,警示党员干部以纪为镜常修心。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守住拒腐防变防线,最紧要的是守住内心,从小事小节上守起。”以案明纪要讲清违纪行为对党的形象带来的巨大危害、给人民事业造成的重大损失,以“伸手必被捉”“伸手即被捉”的强大震慑,让“侥幸者”丢掉幻想、“装睡者”幡然醒悟、“旁观者”心存戒惧,警示党员干部对照党纪修正自己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以平和之心对待“名”,以淡泊之心对待“位”、以知足之心对待“利”、以平常之心对待“权”、以清正之心对待“欲”,严防灵魂被“俘”、思想被“腐”、气节被“夺”、情怀被“盗”,真正把“看在眼里的教训”转化为“刻在心底的敬畏”,努力做到位高而不自恃、权重而不谋私,挺直一心为公、一身正气、一尘不染的“脊梁”。

(重庆市城口县财政局  刘梦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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