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纪”为“尺” 修德正身

近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山东考察时指出,“正在全党开展的党纪学习教育是今年党建工作的重点任务,各级党组织要精心组织、扎实推动、务求实效。”党员干部要在党纪学习教育中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以党纪为“标尺”“戒尺”“直尺”,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修好为官从政之德,立身正行之本。

以党纪为“标尺”,在勤学善思中修德正身。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共产党人依靠学习走到今天,也必然要依靠学习走向未来”。学纪是知纪、明纪、守纪的重要基础和前提条件,学纪才能弄明白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党员干部要将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作为重点,通过党委理论中心组带头学、“主题党日”、“三会一课”集中学,结合开展宣讲,线上答题以考促学等方式,逐章逐条学。要新旧对照学,将新修订的《条例》与之前的逐条对照,把握修订重点,领会修订意义,了解党中央对党员干部的新要求,将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落实到学纪知纪的实际行动中。

以党纪为“戒尺”,在以案示警中修德正身。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加强警示教育,抓好以案促学、以案说纪,让心存敬畏、手握戒尺真正成为日常自觉”。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得罪千百人,不负十四亿”的使命担当正风肃纪反腐,坚持“打虎”“拍蝇”“猎狐”一起抓,取得了丰硕成果,改善了政治生态。要以典型案例为“鲜活教材”,通过组织观看违法违纪党员干部忏悔录、了解其违法违纪心路历程等强化警示,以案为鉴走好脚下路。要善于运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党员干部,制作一批身边案例“微视频”,强化警示教育效果。

以党纪为“直尺”,在担当作为中修德正身。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有效举措,更是牢记初心使命,积极担当作为的有力动员。党员干部要将党纪学习教育与做好本职工作有机结合,做到“两手抓”。要树牢正确政绩观,坚守为民初心,不搞“刷白墙”“造盆景”式政绩工程,杜绝形式主义,以人民群众需求为出发点和立足点,在想问题、做决策时多听听群众的“逆耳言”,以群众笑脸检验工作成绩。要杜绝“不作为”“慢作为”等问题,不当“躺平式”“侧卧式”干部,以担当作为的姿态把顺民意、解民忧、暖民心的事办好、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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