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纪教育:从揽镜自照到勤修德行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党的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也是党员、干部约束自身行为的标准和遵循。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在党纪教育中照镜子、正衣冠、修德行,以此促进自身知敬畏、强信念、善作为。
勤照镜子见真我,在不断正视之中知敬畏。汉末魏初王粲《仿连珠》有曰:“观于明镜,则疵瑕不滞于躯;听于直言,则过行不累乎身。”党纪犹如一面“明镜”,真实地反映出“照镜人”的本貌,或是清清白白、干干净净、坦坦荡荡,或是肮肮脏脏、庸庸碌碌、猥猥琐琐,照清“外在”、照透“本质”。广大党员干部要学会拿起党纪的“镜子”,经常对着自己照一照、瞧一瞧,不断正视自己,及时发现问题,明晰后果影响,做到心存戒惧、知敬畏,严格要求自身守好党的纪律和规矩,不断增强免疫力和抵抗力,做到守好底线、筑牢防线、不触红线。
勤正衣冠树形象,在不断修整之中强信念。古人云:“大抵为人,先要身体端整。自冠巾,衣服,鞋袜,皆须收拾爱护,常令洁净整齐。”正衣冠,不仅是一种简单的遮羞或外在的整洁,更是一种内在的自律和尊重。衣冠不整,则精神风貌不佳;精神风貌不佳,则理想信念不强。广大党员干部要勤正衣冠,以整洁干净的外在展现自我修养,以衣冠正陶冶内心正,在正衣冠中强化自我约束、自我净化和自我完善,切实改变工作作风,提振精气神,坚定理想信念,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树立新时代党员干部良好形象。
勤修德行明是非,在不断实践之中善作为。《易经》节卦有云“君子以制数度,议德行”。新修订《条例》是对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科学规范,充分展现了党的纪律建设鲜明的政治性、时代性、针对性,是坚持依规治党与以德治党的有效结合。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学好了党规党纪,就能弄清楚自己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广大党员干部要把学习《条例》作为必修课、常修课,真正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不断修德、修行,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时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到忠诚、干净、担当、为民、务实、清廉,在新时代新征程上奋发有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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