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好三张“清单”助力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自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当前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正当其时、非常必要、意义重大。

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此次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抓好三张“清单”助力学纪、正心、修身,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做到心中有纪、行为有止、干事有力。

列出“学习清单”,在“原原本本、学深悟透”中做到心中有纪。“令则行,禁则止”,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也是党员干部约束自身行为的标准和遵循。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对《条例》作出三次修订,在总结实践经验基础上,与时俱进完善纪律规范,释放了从严治党越来越严、监督执纪越来越严的强烈信号。广大党员干部要将《条例》纳入“学习清单”,坚持原原本本学、逐章逐条学、全面反复学,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准确把握其主旨要义和规定要求,明确日常言行的衡量标尺。要将党纪学习作为“常修课”,将《条例》作为“手中卷”“枕边书”,不断增强对党的纪律认同感,不断用党规党纪校正思想和行动,真正使学习党纪的过程成为增强纪律意识、提高党性修养的过程,确保党纪学习教育入脑入心。

对照“负面清单”,在“深刻自省、全面检视”中做到行为有止。正所谓“正己先正心,思心之妄,正心则生纯”,近年来,多少干部伸手被捉、接连落马,皆因其心不纯致己不正,缺乏对党纪国法的敬畏之心,才会误入歧途。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要注重把党员干部日常容易触碰的红线或履职中容易忽略的问题作为“负面清单”,以之为“镜鉴”,常敲警钟、勤扯袖子,检视整治自身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切实做到不越“底线”、不踩“红线”、不碰“高压线”。要将身边案例纳入“负面清单”,把自己摆进去,从身边人身边事中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不在自欺欺人中背离初心、不在花言巧语中明知故犯、不在利益诱惑中行险侥幸,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

瞄准“干事清单”,在“融入日常、抓在经常”中做到干事有力。“慎独自律,修已安人”,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最终要体现到工作生活的具体行动中,要在一言一行中践行“严守党的纪律”的庄严承诺,在一举一动中强调“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提升依规依纪依法履职水平,避免学用“两张皮”。广大党员干部要读懂弄通《条例》违反工作纪律的修订导向,将依纪履职尽责与积极担当作为相统一,在规范用权的前提下,更要勇于担当、积极作为,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同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同完成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重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以实际行动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将党纪学习教育成果切实转化为促进中心工作的有效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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