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好党纪学习教育“三堂课”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今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习近平总书记在重庆考察时,进一步对党纪学习教育提出要求,他强调:“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真正把纪律规矩转化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广大党员干部要时刻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殷殷嘱托,上好党纪学习教育“理论课”、“自省课”和“实践课”,在学纪中正身、在明纪中修身、在守纪中立身。

上好党纪学习教育“理论课”,在学纪中“正身”。“欲知平直,则必准绳;欲知方圆,则必规矩”。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纪律严明,是我们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本次党纪学习教育,以学纪为首,旨在聚焦解决一些党员、干部对党规党纪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等问题。广大党员干部要利用好本次党纪学习教育的机会,对自身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根据问题补短板强弱项。同时,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等形式,逐章逐条、联系实际学习《条例》,用心用情上好党纪学习教育“理论课”,让《条例》既入脑、又入心。党员干部要将党纪学习教育当成终身的“必修课”,时刻牢记把党纪学习教育做在经常、抓在平常、融入日常,让党纪学习教育内化为一种习惯,久久为功。

上好党纪学习教育“自省课”,在明纪中“修身”。“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法为镜,可以断曲直。”以纪为镜,可以知不足。从井冈山的“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到西柏坡前的“六条规定”,到改革开放时期的“八项规定”,再到新时代的“全面从严治党”,党的纪律建设随着时代的发展不断向纵深推进,党员干部的党纪学习教育也要紧跟时代的步伐,迭代升级,不断加固思想防线。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三次修订《条例》,广大党员干部要将修订前后的内容对照结合起来,重点关注新增或修改的内容,弄清楚能干什么、必须干什么,搞明白不能干什么、为什么不能干,以此为“对照”、为“标尺”,对自身言行举止、思想动态进行全面“扫描”“体检”,逐步铸就“金刚不坏之身”,让“思想尘、贪欲害、心中贼”无处可依、无缝可钻、无地可藏。

上好党纪学习教育“实践课”,在守纪中“立身”。“知之愈明,行之愈笃。”学纪、知纪是明纪、守纪的前提,广大党员干部要争做知纪、守纪的“明白人”、“带头人”,将党纪学习教育的成效体现在对党忠诚的信念上、为人民服务的行动上。近年来,年轻干部违纪事件逐年增多,主要原因在于囿于涉世未深、困于信念不牢,未能做到知纪于心、守纪于行。各级党组织要持续深化党纪学习教育,以案为鉴、以案明纪、以案说法,用“身边事”警醒“身边人”,让党员干部在反面典型中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广大党员干部要牢牢树立底线思维,严格约束行为,将纪律规矩始终贯穿于“微小之处、独处之时、青萍之末”,不闯“禁区”、不越“红线”、不破“底线”,切实推动党纪学习教育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往心里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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