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条例》 守党纪 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作出的重要举措,是党的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党中央三次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释放出全面从严治党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以严明的纪律确保全党目标一致、团结一致、步调一致。要充分认识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促进全党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必然要求,是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是奋力开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登封实践新局面的现实需要,切实增强开展好党纪学习教育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把党纪学习教育激发的动力转化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绩。

作为党的“纪律部队”,要立足职责定位,从严监督执纪,进一步把严的标准树起来、把严的纪律执行起来,推动广大党员干部养成纪律自觉,更加奋发有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登封实践新篇章。

一是自觉学纪,做遵规守纪明白人。学好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是高质量开展监督执纪问责的前提基础。纪检监察干部党纪学习上要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带头主动深入学习党纪国法。坚持全面系统学,既学党章这部根本大法,也学《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规党纪,把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作为个人必修课程。坚持深入思考学,原原本本、逐条逐句深入分析研究,准确把握核心要义,深学细悟,并结合工作实际、结合典型案例,把对法纪的抽象认识具体化。坚持丰富形式学,通过领导领学、支部研学、专家讲学、分享促学、个人自学等多种方式广泛开展纪法学习,不断增强纪律意识,提高学纪学法的自觉性。

二是准确知纪,精准定性量纪执法。纪检监察工作具有很强的政治性、政策性、专业性,纪检监察干部执行党的纪律绝不能有任何含糊,必须全面准确掌握党纪法规条文,把握好执纪尺度,精准定性量纪,以过硬本领立信立威。要准确把握《条例》的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精准把握政策策略,深化运用“四种形态”,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运用好每一种形态,推动监督执纪执法由“惩治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进一步拓展。坚决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正确处理支持保护与约束惩治的关系,扎实推进鼓励激励、容错纠错机制,打好澄清正名、打击诬告陷害、回访教育“组合拳”,帮助党员干部卸下包袱,推动从“有错”到“有为”转变。

三是心中明纪,时刻紧绷纪律之弦。纪检监察机关不是天然的“保险箱”,纪检监察干部并不具备天然的“免疫力”。身处反腐败斗争一线的纪检监察干部,时常要经受各种考验,能否保持定力尤为关键。要始终做到心存敬畏,从内心尊崇纪律、敬畏纪律,自觉用党章党规党纪的标尺衡量个人言行,不断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抵腐定力。时刻明晰行为界限,牢记哪些可以做、哪些不能做,拉紧公与私的“警戒线”、划清情与纪的“分界线”,坚决不触碰党纪“高压线”,坚守清正廉洁。坚持善用“戒”严用“尺”,推动纪律教育与纪律执行在监督执纪问责全过程中深度融合、协同共进,经常性开展警示教育,用身边案警戒身边人,严格纪律执行,对违纪违法行为坚决查处,绝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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