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欺凌治理困境亟待破除

近年来关于校园欺凌事件层出不穷,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的一项调查显示:32.5%的中小学生表示“偶尔会被欺负”,6.1%的中小学生表示“经常被高年级同学欺负”;一项基于全国12个省8000余名中职学生的调查显示:17.40%的中职生在过去一个月里,曾多次遭受言语欺凌、关系欺凌或身体欺凌。诸如此类的欺凌事件层出不穷,对青少年的心理健康造成严重影响亟待引起关注。

一、存在的问题

学校不作为,事发后“踢皮球”。当下绝大多数学校过于功利主义、唯成绩论,仅在乎升学率而忽视品德教育。在校园霸凌事件发生以后,学校通常都是看人下菜,即使受害者家长向学校反应,也不一定得到重视。央广网在采访受害人就读的邯郸市肥乡区旧店中学时,其校长李安敬表示,3名犯罪嫌疑人中的马某在班里的成绩排名是十多名,成绩比较好,能做出如此恶性的事情,完全出乎意料。这种表达足见该校对于“唯成绩论”的信奉程度,并明确否认之前在学校存在霸凌现象。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未成年人学校保护研究中心副主任任海涛指出,校园是外部社会的缩影,是成人世界的映射,更是教育环境的直接反映,而学校则多在欺凌行为发生后才介入。另外,一些学校采取的处理方式太传统,以批评、处分欺凌者为主,没有试图去系统了解欺凌者和被欺凌者的关系,以及欺凌行为背后的成因,甚至在某些学校,老师也用打骂的方式教育学生。

学生有退让,形成“鸵鸟心态”。很多孩子在遭受欺凌事件后,往往不会选择告诉老师、家长,时间长容易发生厌学、内向、性格扭曲等人格障碍。受欺者的步步退让,又被给那些施暴群体肆意空间,进一步加重施暴行为。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一研究报告显示,全世界每3个学生中就有一个是校园暴力的受害者,经常被欺凌的孩子在学校感觉难以融入的几率是其他学生3倍,逃课的可能性则是2倍。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少年儿童研究所负责人、副研究员张晓冰表示,面对校园欺凌,63.6%的学生一旦发生就会向老师、校领导或家长报告,也有8%的学生隔1天至3天再报告,4.7%的学生隔一段时间再报告,20.3%的学生如果再发生同样的事情再报告,1.5%的学生会等别的同学身上发生再报告,还有1.9%的学生从不报告。

法规不健全,缺乏防护“盾牌”。当前我国针对青少年保护的法律主要有三部:《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及《义务教育法》,但其中都未明确界定校园欺凌。在我国对于处理校园霸凌之类事件的处理,按理说主要是依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这部法律虽然明确规定了对未成年人出现“严重不良行为”时,监护人、学校以及公安机关所应该做的事情,但是如果未成年人出现“严重不良行为”甚至犯罪之后,其监护人、学校甚至公安机关在未能有效矫正和避免犯罪产生的情况下,应该被施加怎样的惩罚却含糊不清。也正是因为法律在这个问题上含糊不清,使其本质上并不具有强制约束力,再加上《刑法》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优待”,从而造成大部分情况未成年人犯罪后找不到一个能为其犯罪行为负责或受惩罚的对象(无实际责任人),这种现状导致在预防未成年犯罪这件事情上得不到各方真正的重视和约束,从而使《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逐渐沦为一个没有威慑力和实操价值的“口号性法律”,最终纵容了校园霸凌事件和悲剧的发生。有全国人大代表曾表示,当前校园欺凌事件频发的原因主要在于立法的缺失,正因为现行的相关法律中没有就校园欺凌问题进行明确的界定,以及相关预防和惩戒机制的缺失,最终导致群殴、辱骂、威胁等形式的校园欺凌事件频频在校园内上演。

二、相关建议

完善司法制度建议修订《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或再出台一些更具有针对性的《反校园霸凌法》之类的专门法,增加关于未成年人“严重不良行为”甚至犯罪后,对其监护人和学校的明确的严厉的惩罚条款,引起监护人和学校足够的重视。专业人士指出,司法机关应定期发布“校园欺凌”典型案例,逐渐形成校园欺凌指导性案例,并编发成册,转化成儿童化语言,作为中小学普法读本;利用法治副校长制度,定期到中小学开展生动有趣的法治教育,讲解生命权、健康权、人格尊严等基本权利的内容及重要性;发布“强制报告制度”典型案例,列举未强制报告的情形及相应的法律责任,督促教师等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的工作者及时履行强制报告义务;定期开设家庭教育指导课,面向家长普及相关法律法规,引导家长积极践行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

加强宣传教育未成年人处于生理不成熟的特殊阶段,学校在日常教学之外,要加强监管,设置心理辅导站,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档案,制定定期谈心制度,动态关注学生心理状态;家庭应给孩子创造健康的成长环境,培养孩子良好的品质和健康心理。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少年儿童研究所负责人、副研究员张晓表示建议,学校聘任专门处理学生权益事件的教师,定期与班主任了解沟通学生的性格、日常行为举止等表现,形成学生日常行为档案;同时通过与心理咨询老师共同在操场、图书馆等公共场所的观察,比较、分析、判断学生的异常表现,及时与家长等监护人沟通,

加大打击力度。文化执法部门应加大打击力度,查处和取缔不健康媒体,净化学生心灵,树立孩子和暴力之间的“防火墙”。发挥媒体正确引导作用,培养学生高尚情操,从根源上预防校园欺凌的发生。有专家指出,家庭和学校双方应当积极探索防范及应对机制,学校要发挥好主导者角色,通过家长学校、家长会、网络等多种途径将校园欺凌的早期识别、化解方法、事后干预等信息和资讯及时传递给家长。教师要及时与家长沟通学生在校表现,主动与家长商讨解决校园欺凌的对策。家长需积极主动地与教师合作帮助学生抵御校园欺凌的侵害。多主体联结共同治理,向校园欺凌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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