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纪学习教育当重“学”“律”“为”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对开展好党纪学习教育进行了安排部署。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也是党员干部的行为标准和遵循,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坚持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时刻以党纪为“镜”,不断正己、省己、律己、克己,切实扣好廉洁从政的“第一粒扣子”。

深学细悟筑牢思想根基。学纪是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基本功”,一些党员干部在理论学习面前畏葸不前、如临大敌,“做样子、走过场、搞虚把式”,出现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倾向,态度、动机不端正,不耐着性子研读,注定是一场“作秀”。广大党员干部要把党纪学习教育当做必修课,以逐字逐句、逐章逐条、新旧对照的方式认真学习《条例》,在深学细悟中凝心铸魂,进而增强纪律观、自我管控力、抗风险能力。

严于律己时刻慎独慎微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严以律己,就是要心存敬畏、手握戒尺,慎独慎微、勤于自省,遵守党纪国法,做到为政清廉。广大党员干部要将把守纪律、讲规矩浸润在骨子里、融化在血液中,做到吾日三省吾身,始终保持高度警觉性和自律性,牢固树立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把牢心中“戒尺”,不当“矩外人”,不逾“红线”、不踩“底线”、不碰“高压线”。

担当作为,坚持敢于斗争党的二十大强调,要加强干部斗争精神和斗争本领养成,《条例》明确对“工作中不敢斗争、不愿担当,面对危机困难临阵退缩行为”的处分规定。身为党员干部,要坚持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最新成果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严格执行组织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加强自我管理,守住廉洁底线,以人民群众的问题为问题,以人民群众的期盼为期盼。

(重庆市巴南区木洞镇  秦涵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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