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纪”而行让党纪学习教育之树常青

当前,党纪学习教育已迎来收官,但收官并不是终点,而是新阶段的又一启程。广大党员干部要在“纪”中领悟《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深刻含义,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砥砺前行,铸就忠诚不渝的品格,保持清正廉洁的本色,磨砺勇于担当的精神风貌。

常怀“学纪铸魂”之心,破“浅尝辄止”之形。学纪是党纪学习教育之树常青的基础,笔墨浸润,奠定纪律之基。广大党员干部要把学纪始终贯穿于自身的成长与发展之中,久久为功,只有向下扎牢根本,才能向上踔厉奋发。党纪学习教育不能浮于表面,要敢于反思总结,具备“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的学习态度,对《条例》中的理论知识逐条逐句分析,并能够与实际所结合,做到知其意,又知其义。在党纪学习教育中不断坚定理想信念,将党规党纪牢记于心,用高要求、高标准、高质量规范自我,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

常怀“知纪明理”之心,破“随波逐流”之风。知纪是党纪学习教育之树常青的前提,力学笃行,洞悉纪律之要。纪律是党的生命线,广大党员干部务必切实理解和把握党规党纪的实质,明确党纪的目标和要求。以党纪为明镜,明镜无欺,知纪亦如此,要求广大党员干部时刻紧绷纪律之弦。始终将党的纪律作为自己的行为准则,提醒自己不越雷池一步。《条例》中对广大党员干部的行为标准和职责使命已作出充分诠释,要以“博观而约取,厚积而薄发”的精神,明悉自身的担当和使命,锤炼履职尽责、廉洁自律、风清气正的能力,做政治明白人,做纪律追随者,时刻提醒自己严守纪律底线。

常怀“明纪修身”之意,破“走马观花”之态。明纪是党纪学习教育之树常青的根本,光晖如昼,明辨纪律之本。广大党员干部要对党规党纪了熟于心,明确自身的职责和义务,按照《条例》要求不断三省吾身,时刻严明党的纪律,深入剖析自身短板与不足,强化预防和控制措施,自觉遵循党的纪律规范,清晰认知并坚守底线,明确界限,将党的纪律准则转化为内在的精神信仰。同时,党员干部必须勇于担当,敢于直面并坚决抵制一切违法违纪行为,明确表态,与违纪现象划清界限。作纪律的捍卫者和实践者,以“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无私精神展现出高度的政治素养,树立典范,争做表率,确保在履职尽责的过程中始终保持忠诚、廉洁与担当。

常怀“守纪笃行”之志,破“有始无终”之弊。守纪是党纪学习教育之树常青的关键,刚正坚韧,恪守纪律之魂。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纪律之关键在于遵守和执行,稳若磐石贯穿工作始终,保持清正廉洁之风。坚如松柏,始终坚定不搞变通、不讲条件、不打折扣、不走过场的责任担当意识,把好“总阀门”。广大党员干部要意识到守纪既是守护自己,更是对党和人民的守护,以案为鉴,常照镜子,常掸灰尘。真正践行“守法不逾矩,遵纪莫越轨”的优秀风气,要将党纪准则贯彻落实,全方面从严要求,以事实为依据,以纪律为准绳。

安徽省亳州市利辛县阚疃镇人民政府 胡新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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