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少之间”写就党纪学习教育“更”字新篇

国家税务总局呼伦贝尔市扎赉诺尔区税务局 桑鹏

习近平总书记在青海考察调研时指出,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要真抓实学、善始善终,以学纪知纪明纪促进遵纪守纪执纪。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让党纪学习教育更进一步、更深一层、更实一些,不断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

理论学习“多一点”,少一点“心浮气躁”,在深学细悟中把握精髓要义,让党纪学习教育更进一步。加强理论学习是党员干部增强党性、提高本领、做好工作的前提。学纪、知纪是明纪、守纪的基础,是强化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的先决条件。党员干部要紧扣党纪学习教育目标要求,做到沉心静气、潜学勤研,凿理论之“深井”,汲思想之“源泉”,以理论的养分滋养身心、洗去躁气,在学思践悟中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要坚持稳中求进、循序渐进,克服学习“浮光掠影”、杜绝理解“蜻蜓点水”,避免领会“浅尝辄止”,始终保持党纪学习“保鲜”“在线”状态,多一点静气凝神、多一点刨根问底、多一点追根溯源,确保不散光、不走神,努力做到知其然知其所以然。要对照反面案例“警示学”、对照前车之鉴“剖析学”、对照自身差距“检视学”,勤掸“思想尘”、多思“贪欲害”、常破“心中贼”,切实把党纪内化为思维认知、外化为行动自觉。

防微杜渐“多一点”,少一点“放任自流”,在自我约束中筑牢思想防线,让党纪学习教育更深一层。千丈之堤,以蝼蚁之穴溃;百尺之室,以突隙之烟焚。任何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都是从小问题逐渐发展起来的,是一个“量变”到“质变”的过程。一个人如果在小事小节上“失守”,就很难在大事大节上“把控”得住。思想上的“发条”松一寸,行动上“导航”就会偏一尺。党员干部要克服“小节论”的错误认识,清醒认识管住小事小节对于做好防微杜渐的重要性,深刻理解“麻绳专挑细处断”的道理,在小事上约束自己、在小节上规范自己,时刻念好“紧箍咒”、把稳“方向盘”、远离“高压线”,始终保持“名节一亏,终身不复”的清醒,做到初心不改变、使命不偏移、责任不放松。要时刻以“不矜细行,终累大德”来自励,以“莫见乎隐,莫显乎微”来自警,以“见善则迁,有过则改”来自省,把“大处着眼”与“小处着手”有机结合,做到不为小利所动、不因小事所腐、不被小节所误,永葆共产党员清正廉洁政治本色。

学用结合“多一点”,少一点“纸上谈兵”,在笃行实干中不负使命担当,让党纪学习教育更实一些。空谈误国,实干兴邦。没有实干和担当,再美的蓝图也只会停留在纸上,再好的设想也只能是空中楼阁。党纪学习教育的目的是为了引导党员干部严格执行“六大纪律”,更好地履职尽责。如果将《条例》停留在“纸面上”、挂在“墙面上”、落在“嘴皮子上”,难免背离初衷,就会出现华而不实、坐而论道的现象,难以达到“管用”“务实”的效果。党员干部要坚持在干中学、学中干,把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与履职尽责的一点一滴紧密结合,充分认识到党纪学习教育不是单纯的一场学习教育,而是更好地担当职责使命,更好地公正用权、依法用权、为民用权、廉洁用权。要坚持学用结合,做到两手抓两促进,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同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完成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中心工作紧密结合,防止学习与运用“两张皮”,真正使党纪学习教育的每项措施都转化为推进重点工作的生动实践,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

本文信息来源自共产党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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