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笔描“红” 刻时代印“纪”

浙江省海宁市斜桥镇 徐玲亚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自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基层党组织要以此次为契机,巧蘸“红色点墨”为党纪学习教育“提笔上色”,镌刻时代印“纪”。

用好“红色资源”,“纸上学”与“心中悟”交相辉映,在“鉴古知今”中变“浮光掠影”为“沉吟章句”。“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滴水穿石,非一日之功”,党纪学习教育是一门“终身课”,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规党纪是对党章的延伸和具体化,学好了党规党纪,就能弄清楚自己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党纪学习教育,基础在学。只有学纪才能知纪,只有明纪才能守纪。基层党组织要构建“革命文物+理论”学习的模式,将身边的红色博物馆、廉政教育文化馆、英雄事迹陈列馆等“红色资源”串“点”成“线”深度整合,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在“红色场景”中充分发扬“挤”和“钻”的精神,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作为一门必修课程、一项终身课题,做到融入日常、抓在经常、落在平常,以“学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的劲头循序渐进、张弛有度中开始“沉浸式”学习模式,在“原原本本学、逐章逐条读”中做到“常学常新、常思常悟、常修常练”,在深入系统学、带着问题学、联系实际学中不断消化吸收,在“知其言更知其义,知其然更知其所以然”中真正把《条例》的主旨要义和规定要求学明白、掌握好、领悟透,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始终做到干净清爽担当。

讲活“红色故事”,“防线固”与“底线清”同频共振,在“日省月修”中变“模棱两可”为“棱角分明”。回望“来时路”,从“小小红船”到“巍巍巨轮”,无论在战火纷飞的峥嵘岁月,还是在脱贫攻坚的探索时期,或者在踔厉奋发的求索时代,都发生了感人至深的“红色故事”和发人深省的“典型案例”。基层党组织要讲活“红色故事”、讲清“典型案例”,深入挖掘“三大纪律八项注意”背后像“一个苹果也不摘”这样的红色故事,让“铁的纪律”世代传承;还要用好案例这个“清醒剂”,在“海量案例”中做好“精选工作”,让“案中事”成为“理论学习”的“切入口”,将那些与“眼前事”有关联的案例资源进行“专题解剖”,要深入剖析“案中人”的问题产生轨迹,助力广大基层干部在“前车之鉴”中汲取“免疫元素”,做到“以案促思、以案促学、以案为鉴、以案促改”,在乡村振兴的崭新征程上,对党的新形势、新要求、新变化产生极强的“感知能力”,从“案中事”的解剖中,明晰公与私的“警戒线”、是与非的“高压线”、情与纪的“分界线”,在深刻剖析中进行“自我查摆”,让自己耳边“警钟长鸣”,确保党规党纪的深化、内化、转化,持续擦亮“清正廉洁”的“公仆底色”。

赓续“红色基因”,“知之深”与“行之效”深度合一,在“躬身笃行”中变“束之高阁”为“为民践履”。“道虽迩,不行不至;事虽小,不为不成”,党纪学习教育出发点在“学”,落脚点在“做”,根本目标是用党规党纪校正思想和行动,推动“施工图”转化为高质量的“实景图”。基层党组织要引导每一名基层干部“躬身入局”,不做“局外人”,在党纪学习教育中做到边学习、边对照、边检视、边整改,让革命前辈“刀刃向内”的基因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得以赓续,确保基层干部始终把纪律挺在前面,主动将“人民”在心中“置顶”,设为“特别关注”,以“从实事着眼、向实处发力、用实绩说话”的奉献精神将纪律教育与党性教育、中心工作贯通起来,切实把惠民生的事办好、暖民心的事办细、顺民意的事办实,用脚踏实地的工作作风赢得“人民满意”,护航“为政之舟”行稳致远。

本文信息来源自共产党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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