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纪学习教育:“时时事事处处”将“守”置顶

云南省嵩明县纪委监委 王瑞华

近期,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要求自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广大党员干部要“时时”学纪明规,“事事”为民担当,“处处”廉洁自律,慎终如始、常抓不懈念好党纪学习教育“守”字诀,扎扎实实推进党纪学习教育见实见效。

“时时”学纪明规,警惕“蚁穴溃堤”保持心中有纪“守规矩”。学则智,不学则愚。党规党纪是我们党事业兴旺发达的生命线,更是广大党员干部不能逾越的底线红线。只有通过深入系统的学习,才能准确知晓纪律的边界线,为自觉守好纪律打好基础和提供保证。在日新月异的发展潮流中,党员干部面临的诱惑和挑战层出不穷。要时常学纪明规,明确可为与不可为的界限,确保在纷繁复杂的环境中不迷失方向,不触碰底线。要树立坚定的学纪守规信念,从小事做起,严于律己。要防微杜渐,警惕“蚁穴溃堤”的危险,在面临诱惑和挑战时,要保持清醒头脑,不被微利所惑,不被五色所眩,始终坚守党的纪律底线。要在思想上筑起坚固的堡垒,通过不断学习、反思与自我提升,确保在任何情况下都能坚守党的纪律,筑牢不敢腐的纪律防线。

“事事”为民担当,杜绝“滥用职权”做到牢记使命“守初心”。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任何人都没有法律之外的绝对权力,任何人行使权力都必须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并自觉接受人民监督。党纪学习教育不仅要学在表面,更要将遵规守纪融入骨髓,成为行动的指南。党员干部应时刻铭记权力为民所用的初心,依法行使职权,清廉自守,确保每一项决策都源自人民的需求,每一项工作都服务于人民的福祉。要将“人民至上”作为行动的最高准则,急民之所急,忧民之所忧。在为民服务的道路上,要成为党和人民的忠实代言人,深入群众,倾听他们的声音,了解他们的需求,为他们解决实际问题。要勇于担当,敢于直面困难,以实际行动诠释对党和人民的忠诚与担当,努力成为党和人民信赖的坚强后盾。

“处处”廉洁自律,破除“积羽沉舟”确保慎独慎微“守清廉”。“清风凉自林谷出,廉洁源从自律来。”思想是行为的指南,要成为党规党纪的“坚守者”,不仅需要外界的严格监督,更需内心坚定的自律意识。党员干部应深谙党规党纪之精髓,把握其精神实质和具体要求,在坚定理想信念的同时,筑牢廉洁自律的道德防线。要时常自省自警,不忘初心使命,以廉洁自律为准绳,以忠诚担当为底色,不断提升党性修养和政治觉悟。要牢固树立规矩意识,坚守底线思维,将党规党纪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无论做人、做事、用权还是交友,都要以党纪为准则,以党规为边界,始终做到心中有规、言行有矩。在日常工作中,要严格按照规矩办事,认真执行各项制度,增强政治定力和纪律定力,将守纪遵规融入血脉、化为行动,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和崇高品格。

本文信息来源自共产党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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