循党纪学习教育“足迹”“轨迹”“印迹”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达孜区委组织部 苟媛媛

经党中央同意,自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广大党员干部要通过深入研学党纪国法,稳固法纪的“坚实足迹”;细致体悟党性修养,磨砺品格的“坚韧轨迹”;矢志不渝践行宗旨,留下奉献的“永恒印迹”。

稳固党纪国法的“坚实足迹”,在“深入研学、细致体悟、笃实行动”中持续奋进,让“法纪”的“轨迹”清晰可循。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面依法治国是一个系统工程,要整体谋划,更加注重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在这一系统中,党纪国法乃维护社会秩序、保障人民权益的关键。对于广大党员干部而言,深入研学党纪国法,不仅是履职尽责的必然要求,更是提升自身素质、增强法治意识的必由之路。在“深入研学”中,我们要系统学习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精准理解其内涵实质和精髓要义,做到“知法懂法、守法用法”;在“细致体悟”中,我们要自觉将法纪“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时刻保持头脑的清醒,明辨是非曲直,不越“红线”、不触“高压线”;在“笃实行动”之际,我们要以法纪为准绳,严格自律,做到言行一致、表里如一,敢于同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坚决维护法纪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磨砺党性修养的“坚韧轨迹”,在“自我反省、自我激励、慎独慎微”中锻造品格,让“廉洁”的“印迹”深深刻画。党性是党员干部立身、立业、立言、立德的基石。广大党员干部必须持之以恒地加强党性修养,以从容应对各类风险与挑战。正如毛泽东同志所说:“共产党员无论何时何地都不应将个人利益置于首位,而应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摆在第一位,为着党和人民的利益而工作,乃是党员最起码的义务。”在“自我反省”中,我们要时常审视自己的言行举止是否符合党的要求、是否符合人民的利益。正视自己的缺点和不足,勇于自我批评,持续提升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在“自我激励”中,我们要坚定不移地筑牢理想信念、牢记党的宗旨和使命,不断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以更“高”的标准要求自己、更“严”的纪律约束自己、更“实”的作风服务群众;在“慎独慎微”中,我们要时刻保持警惕和谨慎,以党的纪律为“尺”,以优良传统为“镜”,做到“心中有戒、行有所止”,在“独处”时保持头脑的清醒,于“细微”处彰显党性原则和道德操守。

践行服务宗旨的“奉献印迹”,在“心系群众、情系民生、勇担重任”中矢志不渝,让“为民”的“足迹”历久弥新。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人民群众是我们的力量源泉和胜利之本。”“心系群众”是党员干部最真挚的情感流露,我们要秉持为人民服务的初心和使命,沉下“身”办事、沉下“心”融入、沉下“力”攻坚,深度了解群众的需求和期盼,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努力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情系民生”是党员干部坚定的职责使命,“民生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无论是在乡村振兴、教育医疗、就业保障方面,还是在住房改善、环境保护、公共安全领域,我们都要始终保持对群众的深厚感情和高度责任感,坚决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勇担重任”是党员干部最鲜明的政治品格,不论是在改革攻坚的关键时期还是在急难险重的艰巨任务面前,我们都要挺身而出、冲锋在前,敢于创新、锐意进取,以实际行动彰显党员干部的责任与担当,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做出重要贡献。

本文信息来源自共产党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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