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上开花 巧拆党纪学习教育“变”字锦囊

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丁宅乡人民政府 何钰滢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经党中央同意,自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当前,全党上下正如火如荼地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这次党纪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基层党组织要想与“实”俱进,让党纪学习教育更见“效”,就要明辨“三对关系”,做到“点”上开花巧拆党纪学习教育“变”字锦囊,切实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

“学”与“悟”花开并蒂,变“浮光掠影”为“沉吟章句”,为党纪学习教育校准“出发点”。党纪学习教育如同环环相扣的“链条”,一个环节的松脱,就会造成全链条的断裂。要想“一环不松”落实好这项系统工程,基层党组织就要“全链条”发力,自觉摒弃“走过场”的心态,在广大基层干部内心深处植入一颗“真学真悟”之“种”,引导他们深入领会党规党纪的精神内核、摸准其逻辑脉络、解锁其深刻内涵。要带领基层干部以“问题”为导向,“沉浸式”摆入实际工作,在每一个睁开眼睛的清晨、每一个实际工作的瞬间,都深入思考如何将贯彻落实党规党纪融入自己的“一步一印”之中,思考如何在实际工作中做到“守纪律”,深度解锁成为“规矩干部”的密匙。基层党组织还要不断丰富党纪学习教育的学习路径,以“多元形式、多样阵地”组织集中学习研讨、党规党纪知识竞答、案例评述比赛等活动,不断激发基层干部的学习兴趣,让党纪学习教育从“声声入耳”到“字字入心”,内化为基层干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的自觉遵循。

“防”与“守”相辅相成,变“模棱两可”为“棱角分明”,为党纪学习教育校准“边界点”。“多植荷花塘自清,勤反腐败政自明”,党纪是“尺”,能够丈量基层干部的发展“净度”,党纪像“规”,能够定位基层干部必须遵守的“红线”和“高压线”。在党纪学习教育中,基层党组织要以“案中人”为例,深入剖析“案中事”,明确划定“边与界”、亮明“红与黑”,助力广大基层干部明晰什么事情可以做,什么事情不能做,自觉做到守住“思想防线”、留住“两袖清风”。基层党组织还要做党纪学习教育的“统筹者”,通过完善相关制度和规定,明确行为准则和纪律事项,助力广大基层干部在实际工作上“有章可循”,不断加强对基层干部的监督和管理,让警钟在他们耳边长鸣,助力他们常思“贪欲害”、勤掸“身上尘”、常破“心中贼”,不碰触纪律“高压线”,不逾越法规的“雷区”,让党纪学习教育“方向更明”“力度更强”“内容更加具体”,确保基层干部在实践工作中“明镜高悬”,在“自净自省”中头脑清醒,保持高度警觉,确保党纪学习教育更见实效。

“知”与“行”珠联璧合,变“一曝十寒”为“持之以恒”,为党纪学习教育校准“落脚点”。“贵有恒,何必三更眠五更起;最无益,只怕一日曝十日寒”,《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强调,党纪学习教育要注重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基层党组织要带领广大基层干部走好走实党纪学习教育“常”征之路,以“恒”字提纲挈领,将党纪学习教育贯穿于党的建设和发展的全过程。“知是行之始,行是知之成,唯有知行合一方能致远”,基层党组织是党纪学习教育深入开展的“策划者、引领者、实践者”,不断完善长效机制,以严格的考核评估巩固学习成果、以满格的正向激励高燃学习激情,确保党纪学习教育成为基层干部日常教育和管理的重要内容。“天地之间,莫贵于民”,要同步推动“应用实践”长效化,为基层干部厚植“在其位、谋其政、担其责”的尽职理念,引导他们在乡村振兴、项目建设、基层治理中,以清廉的作风、实干的姿态全力以赴、笃行不懈,把民生实事办好办妥,用双手托举人民群众“稳稳地幸福”。

本文信息来源自共产党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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