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汛救灾的主战场 党纪学习教育的主考场

福建省龙岩市长汀县河田镇选调生 钟骁宇

近日,习近平总书记对防汛抗旱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随着我国全面进入主汛期,防汛形势日趋严峻,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强化风险意识、底线思维,压实责任、加强统筹,扎实做好防汛抗旱、抢险救灾各项工作。广大党员干部要把防汛救灾一线作为检验党纪学习教育成果的“试金石”,以“汛”展纸、以“民”着墨、以“责”执笔,切实发挥好“主心骨”“排头兵”作用,把防汛救灾的“主战场”作为检验党纪学习教育成效的“主考场”。

以“汛”展纸,答好执行政治纪律不走样的“必答题”。汛情就是命令,险情就是战场。一名党员干部的政治站位如何,既看态度端不端正,也看有没有付诸行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六章第五十六条规定:“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或者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坚决,打折扣、搞变通,在政治上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对此,广大党员干部要始终把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挺在最前面,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主动扛起防汛救灾的政治责任,精细部署,靠前指挥,深入一线,全面落细落实各项防汛救灾措施,以坚定不移的行动、灵活有力的战法、高效联动的机制,坚决打赢防汛救灾“遭遇战”“主动仗”。

以“民”着墨,答好执行群众纪律不跑偏的“实践题”。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防汛救灾工作事关千家万户的平安幸福,容不得半点麻痹大意、疏忽懈怠,必须树牢“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思想观念,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条例》第九章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遇到国家财产和群众生命财产受到严重威胁时,能救而不救,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对此,广大党员干部要始终把人民群众安危冷暖放在心上,敢于叫响“我是党员我先上”“我是干部一起上”,敢于在群众面前亮身份、作示范、当先锋,以保障人民群众利益为出发点、落脚点,同人民群众想在一起、站在一起、干在一起,组织群众、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尽一切能力做好防灾减灾、灾后重建各项工作,坚决当好人民群众的“守护神”,让群众对党纪学习教育可触及可感知。

以“责”执笔,答好执行工作纪律不打折的“抢答题”。大事难事看担当,逆境顺境看襟度。面对防汛救灾的“临时考题”,履职尽责不能“交白卷”,而是要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条例》第十章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工作中不敢斗争、不愿担当,面对重大矛盾冲突、危机困难临阵退缩,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对此,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坚决扛起属地主体责任,自觉坚守在查汛情、化险情、除灾情第一线,大胆履职、坚决处置,组织在职党员、村(社区)党员、民兵应急队伍等就近就地转化为应急处突力量,既要增强“图之于未萌”的科学预见,也要常怀“于安思危”的忧患意识,全面提高灾害和次生灾害的防范能力,力求问题得到第一时间解决,用科学的方法迎风战雨,以务实的作风确保山河无恙、百姓平安。

本文信息来源自共产党员网

(0)
上一篇 2024-06-20
下一篇 2024-06-20

你可能感兴趣的

投稿指南 网址导航
分享本页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