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

  • 云南:决不让一个兄弟民族掉队,决不让一个民族地区落伍

    作为指导示范区建设的行动纲领,《规划》明确,我省建设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主要任务是,实施民生持续改善工程、发展动力增强工程、民族教育促进工程、民族文化繁荣工程、民族团结创建工程、民族事务治理工程6项工程30个项目,设置了33项指标,提出到2020年,通过三个着力”(着力补齐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短板、着力增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跨越式发展的动力、着力促进民族团结和宗教和谐),实现五个共同”(全面小康同步、公共服务同质、法治保障同权、精神家园同建、社会和谐同创),作出六大示范”(在民生持续改善、发展动力增强、民族教育促进、民族文化繁荣、民族团结创建、民族事务治理等6个方面作出示范)。

    2018-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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