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期未缴纳罚款涉及加处罚款时当事人申请行-逾期未缴纳罚款涉及加处罚款时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
一、引言
在法治社会中,罚款作为一种行政处罚措旨在维护社会秩序,对违法表现实惩戒。在实际操作中,部分当事人有可能逾期未缴纳罚款从而面临加处罚款的后续影响。本文将以逾期未缴纳罚款涉及加处罚款时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为主题,探讨相关法律法规、申请流程及应留意的疑问。
二、逾期未缴纳罚款的法律规定
1. 逾期未缴纳罚款的法律依据
按照《人民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选用下列措:(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二)拍卖或依法解决查封、扣押的财物;(三)将罚款决定书送达当事人所在单位或是说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请求协助实。”由此可见,逾期未缴纳罚款可加处罚款。
2. 加处罚款的规定
《人民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加处罚款或滞纳金的数额不得超出金钱给付义务的数额。”这意味着加处罚款的数额应该有限制不能超过原罚款金额。
三、逾期未缴纳罚款涉及加处罚款时当事人的行政复议申请
1. 复议申请的法定条件
按照《人民行政复议法》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下列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能够申请行政复议:(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可证、暂扣或是说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由此可见,当事人对逾期未缴纳罚款涉及加处罚款的决定不服时,可申请行政复议。
2. 复议申请的流程
(1)提交申请
当事人应该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时,应该提交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行政处罚决定书等材料。
(2)受理与审查
行政复议机关收到申请后,应该在五日内实审查,对合条件的申请予以受理并向当事人送达受理通知书。对不合条件的申请,应该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3)审理与决定
行政复议机关理应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在审理期间行政复议机关可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也可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取证。
(4)送达与行
行政复议决定书送达当事人后,当事人应该履行行政复议决定。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能够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逾期未缴纳罚款涉及加处罚款时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应关注的疑问
1. 期限疑惑
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的期限为六十日,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计算。逾期不申请的,视为放弃行政复议权利。
2. 申请材料难题
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时,应该提交齐全、合法、有效的申请材料。如材料不全,行政复议机关可须要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补正。
3. 代理疑问
当事人可委托代理人代为申请行政复议。代理人理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并注明委托事项和权限。
五、结论
逾期未缴纳罚款涉及加处罚款时,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必不可少途径。当事人应该充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按照法定程序申请行政复议,以保障本身的权益。同时行政机关也应该依法履行职责,保证行政处罚决定的合法、合规。
(本文共1500字右,如有不足,请谅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