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做忠诚干净担当的共产党员

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是党组织对党员干部的基本要求,也是党员干部必须遵循的行为准则。这四个方面相互关联、相互促进,构成了党员干部纪律意识的核心内容。

学纪是党员干部遵守纪律的基础。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全党列出了百余条纪律“底线”,将中共党员在生活中的“负面清单”清晰列出,不少内容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党员干部必须学习掌握党的纪律要求和纪律体系,增强纪律意识。

知纪是党员干部遵守纪律的前提。党员干部要熟悉党的纪律规定的具体内容,知道什么是允许做的,什么是禁止做的,什么是必须做的,什么是不能做的。在原原本本学条例的基础上,与党内其他法规相结合,做到知其然,更要知其所以然。

明纪是党员干部遵守纪律的关键。党员干部要清醒认识党的纪律规定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明确党的纪律规定的底线和红线,做到言行一致、表里如一,自觉遵守党的六大纪律,即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

守纪是党员干部遵守纪律的根本。党员干部要始终把党的纪律规定作为行动的指南和遵循,严格遵守党的纪律规定,做到言必行、行必果,自觉维护党的纪律规定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严格执行党的纪律规定,防微杜渐,警钟长鸣,避免出现思想意识偏差、官僚主义、懒政怠政等不正之风,遵纪守法、廉洁奉公。

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必须遵循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的行为准则,以身作则,深入学习党的纪律规定,了解具体内容,明确底线和红线,牢记我们的责任和使命,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做出更大的贡献。(李冬雪)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乌兰浩特市国家保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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