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纪 知纪 明纪 守纪

党无纪则乱,国无法不立。这不仅是历史和现实中显而易见的哲理,更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独特优势。历史实践证明,严明的纪律规矩是我们党由弱到强、不断从胜利走向胜利的坚强保障和制胜法宝。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新时代党面临的形势越复杂、肩负的任务越艰巨,就越要靠严明的纪律和规矩来保证”。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纪律建设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将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纪严于法、纪挺法前,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真正使党的纪律成为管党治党的“戒尺”和全体党员的行为底线。

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必须做到立学立行、以学促知。“木受绳则直,金就砺则利。”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决不能只是“抄抄写写”“说说听听”,必须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学出责任担当、学出能力素养、学出过硬作风,避免“应景式”“突击式”学习,要结合实际抓常、抓细、抓长。要常省察,坚持“吾日三省吾身”,坚持“时时勤拂拭”,认真自查思想行为,及时修枝剪叶、涤荡心灵,把守纪律讲规矩作为行为准则,融入到日常生活的点点滴滴,使其成为一种思想和行动自觉。纪检监察干部更要以身作则,在“守”字上作表率,引导形成全域遵规守纪的良好局面。

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必须做到心中有党、忠诚坚定。政治纪律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检监察机关作为政治机关,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力量,必须把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增强纪律建设的政治性,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思想上认同核心、政治上维护核心、行动上紧跟核心,忠诚履职、主动担当,以实际行动体现对党的绝对忠诚。

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必须做到人民至上、为民务实人民群众是党最深厚的执政之基。坚持人民至上,是纪检监察工作的根本立场和价值取向。践行党的群众纪律,要围绕教育医疗、养老社保、就业创业、生态环保、防灾救灾、安全生产、征地拆迁、食品药品、执法司法、行政审批等行业领域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现实、最直接的利益,紧盯人民群众的痛点难点焦点,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看得见、摸得着的“微腐败”问题,着力纠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正风肃纪反腐就在身边,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以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凝聚党心民心。

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必须做到心中有戒、干净廉洁。纪律的生命力在于执行。纪检监察干部是党的纪律的执行者和捍卫者,掌握着监督执纪的权力,必须以刀刃向内的勇气和决心,强化自我监督,从身边人身边事抓起,从具体问题管起,严管“自家人”,严防“灯下黑”,守牢慎独慎初慎微的关口,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不断锤炼严细深实的工作作风,坚决竖起严之又严的自律标杆。纪检监察干部身处反腐斗争一线,时刻都面临着腐蚀与反腐蚀的考验,应当将干净刻入骨髓、融入血液,带头执行廉洁自律准则,始终保持敬畏权力之心,自觉净化生活圈、社交圈和朋友圈,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

(怀柔区应急管理局 田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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