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干部 党纪学习教育当由“浅”入“深”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指出,为深入学习贯彻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本次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由“浅”入“深”让党纪“入脑”“入心”“入行”,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

“知”到精处,“理之愈清”,让党纪“入脑”由“浅闻单见”至“深稽博考”。“理论上清醒,政治上才能坚定”,学纪是党纪学习教育的基础环节,党的纪律规矩,不是抽象的概念,而是每一位党员必须掌握的基本准则和行动指南。党员干部应将《条例》作为“案头卷”、“枕边书”,厘清“可为”与“不可为“,明确”应做“与”不应做“,原原本本学、逐字逐句学、全面系统学,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不遗漏任何一个条目,推究其和外延,掌握其核心要义和精神实质。学习内容应当覆盖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各个方面,做到全面系统,不留死角。要将理论学与案例学相结合、将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对《条例》进行详细解读和深入剖析,从表层认识深入本质理解,学深悟透,做到“知其然,更知其所以然”。

“悟”到本处,“道之愈明”,让党纪“入心”由“浅尝辄止”至“深根固柢” 。“求木之长者,必固其根本”,明纪是深化理解、提高纪律意识、将党纪植入思想的环节,“根”的牢固,不仅体现在对理论的精准理解,更体现于思维方式、行动准则的深刻改变。党员干部要将党纪要求与工作实际相结合、将党纪要求与人生观念相结合,纠正思想偏差,厘清模糊认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在深入学习的基础上,通过持续反思和领悟的过程,保持“三省吾身”的自觉,不断自我净化,把“他律”内化为“自律”,从思想深处认识到严明纪律的重要性、严肃性和现实性,明辨是非正误,筑牢思想道德防线、防腐拒变的底线,真正在思想深处建立起对纪律的敬畏心,并更进一步将党纪要求转化为自身思想自觉和行动本能反应。

“守”到严处,则“品之愈高”,让党纪“入行”由“浅希近求”至“深中笃行”。“知者行之始,行者知之成”,守纪是党纪学习教育的最终目标,是检验学习成效的重要标准。只有将党纪规矩落实到具体的行动中,才能真正实现学纪、明纪的目的。党纪学习教育的成效体现在一言一行之中,表现在品行作风之上。党员干部要结合工作实际,将学到的纪律规定转化为实际行动指南,始终保持清正廉洁、忠诚干净担当。应将《条例》的要求贯穿于工作和生活的各个方面,“心不动于微利之诱,目不眩于五色之惑”,从小事抓起,从细节入手,防微杜渐,明确纪在法前、纪严于法,做到不谋私利、不徇私情,严格按照纪律办事,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始终保持清正廉洁的作风,将党纪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实际成效。(周孙桐)

来源: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通元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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