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党纪学习教育中修身立行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也是党员干部约束自身行为的标准和遵循。”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党员干部要深入学习领会《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学”为主、以“知”为要、以“明”为要、以“守”为本,切实将所学所悟存之于心、见之于行。

立足理论学习“基础点”,强化自觉意识。如果不注重学习,思想就会滑坡,广大党员干部应把握好本次党纪学习教育契机,锤炼品格,强化思想认识,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更加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全党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新征程上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步调一致向前进,要把党纪学习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在学习上更加深入,全面理解、准确把握其精神实质和具体要求,在实践上更加扎实,以纪律规范行为,把纪律规矩挺在最前面,在结合上更加紧密,做到思想自觉、理论自觉、工作自觉,不断夯实“学”的基础,把学习成果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践行于效。

把准自我管理“戒律尺”,守住廉洁底线。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是立党之本、执政之基、兴国之要。作为一名党员干部,我们要善于“吾日三省吾身”,防微杜渐,从小事小节中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常除非分之想,要把党纪党规放在第一位,面对一些不起眼的小便宜、小动作、小利益,自觉坚守底线、保持清醒,做到心存敬畏、手握戒尺、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划出了明确的“红线”和“底线”,树立“小贪必腐”意识,要时刻严格要求自己,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从点点滴滴的小事做起,不管在任何时候,都要稳得住心神、管得住行为、守得住清白,不放纵、不越轨,做到心中有规矩,行为定方圆。

坚持务实作为“主基调”,永葆担当本色。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干部就要有担当,有多大担当才能干多大事业,尽多大责任才会有多大成就。”只有深刻领会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意义,全面准确理解《条例》的丰富内涵,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才能更好地把纪律规矩融入日常、化为习惯,要在行动上加油,自觉知行合一,坚持正风肃纪,绷紧纪律之弦,以严的基调约束自己,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内化为言行准则,进一步明确日常言行的衡量标尺,用党规党纪校正思想和行动,真正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以平常之心、平淡之欲、平实之风干干净净做事。(吴栋健)

来源:贵州省从江县洛香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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