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干部要做党纪学习教育“守护人”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指出,经党中央同意,自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党员干部要抓住这个机会,自觉遵守党章党规,把党规党纪变成自己的政治、思想和行动上的自觉,真正做到“令行禁止”。

增强“拒腐防变”定力,做严守廉洁纪律的“清白人”。“清廉”是党员干部最基本的政治品质,也是为人处世的根本。很多被关进监狱的党员和干部,经过反省后,很容易发现,他们的堕落,大多是从一份土特产,一张购物卡,一条香烟开始的。要把好“思想关”,要善于用理论滋润初心,摒弃不相干的、没人知道的、不会出问题的误区;要把好“权力关”,要善于用制度来约束自己的权力,做到公正地行使自己的权力,公正地管理自己,做好自己的事情,不断地反思自己。要把好“廉洁关”,时刻保持“聚光灯下”的警惕心,使广大党员领导干部做到懂纪守规。

“常跟常进”织密群众纪律“线”,做永守群众纪律的“贴心人”。党的二十大报告将“必须坚持人民至上”置于“六个务必”之首,清楚地揭示了“人民是我们执政的根本,是我们国家的根本”这个不变的真理。党员领导干部要坚持站在人民的立场上,带头践行群众路线,在履职践诺的全过程中,时刻关注群众,关心群众。党员干部要和人民群众进行面对面、有感情的交流。深入基层,了解群众需要,深入群众,倾听群众的心声,解决困难问题,不断拉近党群干群关系,要与人民群众心连心,设身处地地为人民群众找问题想办法。坚持实事求是,解决好人民群众的问题。只有在为人民服务的过程中,把实事做好,做好事,才能真正塑造一个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新时代“公仆”的形象。

“常谨常慎”绷紧生活纪律“弦”,做常守生活纪律的“老实人”。生活纪律是党员在日常生活与社会交往中必须遵循的行为准则,它与党员的个人品德、家庭美德、社会公德等多个层面密切相关,与党的形象息息相关。有些干部的堕落,常常是从生活作风不检点、生活情趣不健全开始的,在觥筹交错之间,松懈了戒心,在歌舞中失去了自己的品格,最后不但自己的名誉扫地,而且还对党在民众中的形象造成了极大的损害。党员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既要体现在生产、工作、学习等方面,又要体现在日常生活和社交活动中。党员干部要有良好的社会道德。要做到言行一致,言行一致,为自己树立一个良好的形象。要重视家庭的建设,引导家庭成员注意节俭和节俭,关心自己的孩子和老人,并鼓励家庭成员更多地为社会作出贡献。八小时内外都要言行一致,严格遵守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使奢靡之风、享乐主义无处藏身。

党纪学习教育,学纪知纪是关键,守住做到是目标。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做好表率,自觉学纪,准确知纪,心中明纪,严守纪律,清清白白做人,清清白白做事,不让党和人民失望。(唐春秋)

来源:贵州省从江县高增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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