堆龙德庆区依法依规推动历史遗留问题有效处理——流转耕地返还复种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要求,要加快法治社会建设。近年来,堆龙德庆区委、区政府一体化推进法治城区、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严格遵循“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原则,推动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加强对历史遗留问题等重大疑难诉求的专项治理,特别是在处理涉及群众利益的历史遗留问题——流转耕地返还复种上成效明显。

2019年,堆龙德庆区净土产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为发展设施农业,在德庆镇和古荣镇流转耕地8873.08亩,合同流转期为20年(2019年至2038年)。2020年,中央明确提出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因此区净土公司发展设施农业的计划终止,未能继续建设设施农业园区,其所流转的耕地用于种植青饲玉米,但青饲玉米长势受高海拔气候及土壤等因素影响,效益不佳,致使区净土公司2022年、2023年连续两年未能支付土地流转资金,对国企和群众均造成了困扰。

区委、区政府在了解情况后,于2022年初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讨论如何为国企纾困、如何复种流转地、如何为群众减负增收,最终决定由区农业农村局调配农机具和良种、村委会组织复种,确保耕地不撂荒,保障粮食安全底线任务,同时给国企留足资金筹措时间。并要求区农业农村局、德庆镇、古荣镇在2022年2023年充分摸底、沟通企业、对接村两委,商讨流转地问题的解决出路。在2023年10月区净土公司牵头、区农业农村局、德庆镇政府、古荣镇政府根据前期摸排和对接情况,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开始制定解决方案,期间德庆镇、古荣镇领导干部走村入户,讲解法规政策、耐心答疑释惑,最终于2023年10月报送区委、区政府研究,依据《合同法》明确由区净土公司承担违约责任,出资对群众进行终止合约的赔偿;区农业农村局依照农田建设要求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提高耕地质量等级,确保粮食产量达标;村委会按照“土地经营承包权”牵头退还耕地,对有困难的农户由村委会提供社会化服务施行代耕代种,确保耕地不撂荒。就此流转耕地历史遗留相关问题逐一理顺,依法依规逐层得到妥善解决。

作为堆龙德庆区近年来涉及面最广的历史遗留问题,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该问题解决工作,亲自部署,区司法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提供法律建议、区自然资源局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提供参照依据、区农业农村局结合问题实际提供生产保障、区信访局将该问题作为调解重点、德庆镇和古荣镇多次调研摸底,为制定解决方案提供参考数据,涉及到问题的7个行政村班子成员挨家挨户宣传政策法规,耐心做好群众思想工作安抚群众情绪,区净土公司主动承担责任,积极兑现赔偿。各部门各单位通力协作,为解决该历史遗留问题扫清障碍,彰显政策法规公平公正,程序合规,维护了全区社会大局稳定

(拉萨市堆龙德庆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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